2月11日,根據此前頒佈的《關於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市稅務局出臺政策,針對本市生活服務業中提供娛樂服務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按其實際繳納費額的100%比例給予財政補貼。
根據政策要求,每一季度申報期後,相關繳費人需要在收到市稅務局“電子稅務局”推送的提示信息後的5日內,在線填報《文化事業建設費財政補貼申請書》。市財政局根據繳費人補貼申請以及市稅務局提供的相關繳費數據,在申請次月10日前將按本市預算管理規定審核撥付補貼資金。
政策中提到的“娛樂服務”,按照《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中“生活服務-旅遊娛樂服務-娛樂服務”有關規定執行。
市財稅部門表示,將按職責分工持續優化完善補貼資金撥付規程,對繳費人做好申報操作輔導,及時告知資金撥付情況。
該補貼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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