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分析:基因武器為何能氾濫發展

文/楊承軍(著名軍事專家、博士生導師)

與造價昂貴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比,殺人不見血的基因武器對人類社會有著更加潛在的生存威脅和巨大危害,這種武器一旦被載入活動的個體,該個體就會在群體中進行快速和大量傳播。這種武器之所以登上人類戰爭舞臺,有著以下特殊原因。


專家分析:基因武器為何能氾濫發展


一是成本低廉。有人計算過,用5000萬美元建造一個基因武器庫,其殺傷效能遠超過50億美元建造的核武庫。美國曾利用細胞中的脫氧核糖核酸催化作用,把一種病毒的DNA分離出來,再與另一種病毒的DNA拼接成劇毒的“熱毒素”毒劑,用萬分之一毫克就能毒死100只貓;20克就可使60億人死亡。

二是心理震撼。這種疫情武器最大的危害在於,從它的投放使用到蔓延發展都沒有明顯徵候,即使敵方發現這種疫情武器的使用,也會陷入束手無策和驚慌失措,從而極大地震撼和瓦解對手的軍心民心。

三是悄無聲息。疫情的製造者不必大張旗鼓和興師動眾,而只需悄悄的將病菌投入他國,或利用無人機、導彈等飛行器把帶有致病基因的微生物投入他國,讓病毒迅速擴散、大面積繁殖,從而達到不戰而勝的效果。

四是後果嚴重。一定使用了這種疫情武器,很快會使敵方的人、畜在短時間染上短時間內無法治療的疾病,難以很快破譯其中的密碼並進行有效控制;使武器裝備染上無法洗消的汙染,使其喪失生活能力、作戰能力、甚至生命,還會迅速傳播。

五是難以醫治。人為製造的疫情一旦出現,其危害程度要當今世界現有的任何武器、包括核武器都要大,對於這種疫情無法通過躲避、遠離進行防範;在大批人群出現症狀後,很難儘快確定進行救治的辦法和手段。

研發和使用任何基因武器、生化武器,都是違反人道主義的行為,都是對人類的犯罪,都是對人類共同生存環境無可挽回的汙染。

聯合國從1945年10月成立至今,關於禁止發展試驗核、生物和化學武器的條約和協議先後頒佈了十多個,特別重要的就有四次:1972年頒佈的《禁止試製、生產及銷燬細菌(生物)和毒劑武器公約》,1975年頒佈的《禁止使用生物化學武器協議》,1992年頒佈的《禁止化學武器共約》,2004年4月頒佈的《禁止核生化武器的條約》等,但少數國家以一己之私,研發核生化武器、基因武器的步伐一天也沒有停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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