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登記!這幾名廢品站老闆為此吃到了“苦頭”!

不按規定登記!這幾名廢品站老闆為此吃到了“苦頭”!

不按規定登記!這幾名廢品站老闆為此吃到了“苦頭”!

為了加強對轄區廢舊回收業的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最近,梅江分局依照《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對轄區內的廢品回收經營站(點)進行綜合檢查。

在檢查的過程中,民警發現西陽鎮龍坑村梅湖路兩家廢品店老闆鍾某、鄧某以及西清路一家廢品店老闆曾某,在經營中存在不按規定如實登記出售者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物品的名稱、數量,店內回收物品雜亂堆放,消防設施配置不全等情況。據三人交代,因為貪圖方便,他們在經營中從未使用過登記本進行登記。

隨後,民警立即對三間廢品回收經營站(點)的經營者進行教育,要求在今後生產經營過程中必須如實登記相關信息,並對三間廢品回收經營站(點)作出了停業整頓三十日的處罰。同時督促經營人員務必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意識,注意用火用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民警提醒:在經營廢品回收經營站(點)時,經營者常會犯的錯誤包括無證照經營、堵塞消防通道、不按規定登記備案等,而廢品回收經營屬於特種行業經營的一種,必須嚴格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生產經營。在收購廢舊物品時,一定要問清來源,否則可能涉嫌銷贓或者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於違反《條例》條款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相應處罰,若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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