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變相賣身、年報難產......暴風集團的這場“暴風”還要刮多久?

2月11日晚間,暴風集團公告,2020年2月10日,公司與風行在線於北京市簽署《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風行在線技術有限公司合作協議》、《廣告經營授權書》、《代運營授權書》、《品牌授權書》。雙方將在互聯網視聽服務領域開展合作。

今日截至收盤,暴風集團報2.93元/股,跌4.56%。

暴風集團表示,公司將合法擁有的暴風影音APP,暴風影音PC客戶端,暴風影音廣告系統運營權交由風行在線排他代運營,代運營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5個月,從2020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滿後,如公司決定繼續以代運營方式運營產品,風行在線將享有獨家續約權。

疑似变相卖身、年报难产......暴风集团的这场“暴风”还要刮多久?

同時,暴風集團在公告中提示,截至目前,由於尚未聘請首席財務官和年報審計機構、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原因,公司股票仍舊存在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理性投資

2月11日中午,由於未披露2019年業績預告,暴風集團就收到深交所下發的問詢函。問詢函要求暴風集團說明:未在規定時間內披露業績預告的原因,目前的進展情況及解決措施;是否在聘請2019年年報審計機構;是否在聘請財務總監、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此外,2月7日晚間,暴風集團就已經發布了一份關於公司主營業務停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因拖欠合作方機房服務器託管費用,合作方已終止提供服務,導致公司網站和手機客戶端不能正常提供服務。

在同日發佈的另一份風險提示公告中,暴風集團提示了公司目前面臨的包括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主業陷入停頓狀態、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7項風險。

【時間線回顧】

創始人兼CEO深陷司法糾紛、公司三季報鉅虧,暴風集團的“暴風”自2019年五月開始發酵:

2019年5月8日,暴風集團公告,光大浸輝、上海浸鑫對暴風集團公司及董事長馮鑫提起“股權轉讓糾紛”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光大浸輝、上海浸鑫支付因不履行回購義務而導致的部分損失6.88億元及該等損失的遲延支付利息6330.66萬元,合計為7.5億元。

7月28日,暴風集團公告,集團實控人馮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9月2日,上海靜安區檢察院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佔罪對犯罪嫌疑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鑫批准逮捕;

9月12日,暴風集團公告,若公司經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2019年年末的淨資產為負,深交所可能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9月17日,暴風集團因未及時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深交所作出決定,對暴風集團、馮鑫及時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長畢士鈞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10月14日,深交所對暴風集團下發半年報問詢函,要求說明合併後各資產負債表日商譽是否存在減值跡象;

10月28日,暴風集團公告,根據相關規定,若公司經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2019年年末的淨資產為負,深交所可能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10月30日,暴風集團披露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收0.936億元,同比下滑90.95%;

10月31日,深交所向暴風集團下發關注函稱,暴風集團除已被批准逮捕的總經理馮鑫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協助信息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辭職。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請公司儘快聘任相關高級管理人員, 確保公司經營穩定,能夠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1月19日,暴風集團公告,公司2019年9月30日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資產為-6.3億元(未經審計),存在經審計後2019年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為負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可能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11月21日,暴風集團公告,公司與審計機構終止合作,由於人員流失嚴重和暫無合作的審計機構,公司存在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風險;

11月21日,暴風集團收到北京證監局關注函,證監局已於10月21日召開緊急協調會,要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在崗人員堅守崗位、盡職履責,全力維護公司經營穩定,對履職不力的,證監局將依據相關規定追責;

11月22日,暴風集團公告,被裁決向上海歌斐支付轉讓價款4.62億元。裁決各項公司和馮鑫應向上海歌斐支付的款項,公司和馮鑫應於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支付完畢;

11月27日,暴風集團公告,公司因拖欠合作方機房服務器託管費用,合作方已終止提供服務,導致公司網站和手機客戶端不能正常提供服務;

11月28日,深交所對暴風集團下發關注函,關注到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已發生重大不利變化,要求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12月2日,暴風集團公告,公司經營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人員持續大量流失,除馮鑫先生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協助處理信息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經辭職,公司目前僅剩十餘人。

12月17日,暴風集團晚間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要求公司重新進行商譽減值測試及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計提商譽減值準備;合理進行盈利預測,明確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依據是否充分。

12月25日,暴風集團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請首席財務官和審計機構,存在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2020年1月17日,暴風集團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崔天龍實施了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的行為,交易收益為-2600元。鑑於本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為負,公司董事會未予以收回。

2月7日晚間,暴風集團發佈關於公司主營業務停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因拖欠合作方機房服務器託管費用,合作方已終止提供服務,導致公司網站和手機客戶端不能正常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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