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戶死後喪葬費怎麼辦?宅基地,土地怎麼辦?

平凡一生123108461


回答,五包戶死後喪葬費有村委會出資,為什麼,五包戶是孤寡老人,無兒無女無親屬,活著集體共養,吃的穿的包括住房都是集體給建,國家一年補他資金一千三百元,作為他的生活補助,但是死後,村委會收回他的土地和宅基地,包括房屋和地面附屬物,集體管理,土地向外發包,租金費用上繳三支清理帳戶,不許任何人動用,集體開支,建公益亊業,修橋築路。五包戶沒有親屬,村幹部就是他的親屬,必須上前處理,買官材和其它後遺,因為個村都有五包戶,讓這些五包戶活有個安慰,心裡踏實,讓五包戶活著開心,沒有任何顧慮,走了安心,說明了國家對於孤寡老人的關心,全國上上下下這麼多孤寡老人,都需要社會來支助,也是一筆龐大的資金來扶持,孤寡老人活著開心,走了安心。


萬則紅


我來回答一下關於五保戶死亡後的問題。

五保戶,就是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但現在這些都變成了按月領取一定標準的補助金了,各地標準有差異,我們這一年發5000多元。

那麼五保戶死了怎麼辦,怎麼處理後事呢?五保戶一般無兒無女,但也有近親,我們採取的是:五保戶死亡後,如近親處理了後事,五保戶的家產就給了近親,土地也由近親耕種,但沒有確權。上報民政局還給發一次性發放相當於一年的補助金作為安葬費。那麼五保戶如沒近親,由集體辦理,五保戶享受的這一切就歸集體處理。

我們是這樣處理的,也不一定正確。


李增喜3


“農策分析”是一名基層三農工作者,長期在鄉鎮農村工作。下面,就來分享一下自己對於五保戶問題的看法:

喪葬費的問題

五保戶之所以稱之為五保戶,是因為國家對於此類人員施行的是“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由此可見,對於五保戶的喪葬費問題,是由國家來承擔的。至於具體費用,因不同地區的經濟條件不同,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就拿我們當地來說,五保老人喪葬的具體事宜,由其家族的兄弟、侄兒等進行操作,政府部門為其撥付喪葬費用,一般來說,是3000元。

宅基地的問題

五保戶去世以後,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沒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經完全倒塌不能居住,那麼,此處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還有房屋,或者房屋還未完全倒塌,這個時候就會分為兩種情況:沒有遺囑,兄弟侄兒生前盡了一定的撫養義務,死後又給予了喪葬幫助,可以繼承宅基地上房屋,按照“地隨房走”的政策,宅基地也就由兄弟侄兒享有使用權;立了遺囑,按照醫囑執行。

土地的問題

按照政策法規,不管是不是五保戶,對自己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五保戶去世以後,等於是整戶銷戶了,戶內再沒有其他成員,所以,該處土地的承包關係也就不復存在了,自然而然,五保戶承包的土地也就會被村集體收回了。

但是在現實中,往往不是這樣的。五保戶去世以後,所承包經營的土地,村委會因為各種原因,一般不會收回,而是又五保戶的兄弟、侄兒、侄女等繼續經營,村裡人對於這樣的做法也是默認的,不會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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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五保戶死後喪葬費怎麼辦?宅基地,土地怎麼辦?首先你要了解什麼叫五保戶?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在農村,城市,沒有子女的老人,到了六十歲,他們的生活等一切開支都是有集體或者民政部門負責,讓沒有子女的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五保戶死後,喪葬費,宅基地,土地,都是歸集體所有,任何人無法單獨領取五保戶的所有補助。但也有個別的特殊情況,有些人老人不想去養老院,會讓自己血緣關係比較親近的人照顧自己,五保戶的所有補助會給撫養五保戶的人,就是五保戶去世,集體也不會要這些東西,也會把五保戶遺留的財產給五保戶養老送終的人。

五保戶去世後,親屬撫養的一般歸親屬所有了,因為他們為五保戶養老送終了,根據當地的一般處理方式,五保戶的所有財產歸集體所有。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三農信息。


周口視窗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關於特困人員的喪葬費問題

早在2006年國務院發佈的《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條例》中,對五保戶的五保之中就規定了“保葬”這一條。2014年發佈的《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在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之中,也有“辦理喪葬事宜”的規定。2016年2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發佈。其中明確規定:“特困人員死亡後的喪葬事宜,集中供養的由供養服務機構辦理,分散供養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委託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其親屬辦理。喪葬費用從救助供養經費中支出。”這是國家第一次明確喪葬費用的列支渠道。具體的金額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在制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時一併予以考慮。例如某省就規定:“喪葬費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中支出,最高不得超過供養對象一年的供養標準。”也就是確定了最高限額,不允許超過本人一年的供養金總額。而深圳市的特困人員喪葬費標準是:免除每人2030元的火化費用,另外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中的基本生活標準1856元,列支六個月的喪葬費用,即11136元。

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都是由地級市人民政府或其民政部門研究確定一個具體的喪葬費標準,公佈實施,並定期予以適當調整。一般在4000元-6000元之間,經濟條件好的地區還可以更高一些。從這裡可以看出:政府對於特困人員的供養,可以說是即細心又貼心,各個方面都有明確的經費保障機制和穩定的資金來源

概括為一句話:特困人員死亡後的喪葬費,由縣級民政部門從特困人員供養經費中支出。當地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工作辦公室只需如實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就可以撥付喪葬費了

二、特困人員死亡後的宅基地、土地怎麼辦?

農村特困人員死亡之後的宅基地,由於沒有子女來繼承,應該由村民委員會依法收回,並按相應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至於其家庭財產,屬於遺產範圍,如果其親屬生前按照約定,履行了照料護理的責任,可以由親屬予以繼承。如果沒有照料人,則由村民委員會收回,依法處理即可。

至於其承包的集體土地,由村民委員會收回後,依法依規分配他人耕種即可。


水波不興3291


真是湊巧,剛好在前幾天我們村有一個五保老人去世了,你這個問題我就根據我們這裡處理情況作個介紹,但是由於各地財政撥款標準不同,可以上下浮動有偏差,僅供參考。

所謂農村五保老人的認定是這樣的,凡年滿60週歲,家裡沒有其它直系親屬,或者直系親屬無力撫養,本人又因某種特殊情況失去了個人生存能力,這樣農村老人就會被村級養老院進行收養,每年國家財政按人頭按月或季度撥付基本生活費用,並建立個人獨立支付銀行賬戶,由專人保管負責支取。農村老年人一旦被確定上報為五保戶後,其原來的所屬個人財產(主要是房屋、宅基地產權和自留地和山林林權證)一律歸村級集體所有,土地收回所在小組另行分配。

五保戶死後,財政按每人5000元的喪葬費即時支出到位,主要是付給收殮、埋葬和幫忙等人的工資,以及死者的棺木、衣服和送葬時的炮竹等。因五保戶無親屬,送葬者就沒有送葬飯吃和香菸款待,所以,按農村目前的工價,每人每天200元計算,另外補貼生活費200元,這樣算下來,就有10人都拿工資,就去掉了4000元,剩下來的1000元就是買衣服和鞭炮等雜物的開支了。因為棺木是平時村裡早就準備好了的,就不在此次預算之列,也是財政開支。


大別山鷹


農村五保戶死後的喪葬費,土地或者宅基地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可以結合我們這裡的情況和題主交流一下。

首先我們為了處理問題比較有一個處理依據,有必要說一下,農村五保戶的認定辦法和條件。根據國家五保戶供養條例規定:在農村居住的農村戶口的居民,年老,殘疾,年齡在16週歲以下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可享受農村五保戶待遇。

根據五保戶的定義,在處理五保戶的後事時可以這樣處理,在五保戶無法定贍養人時,因為生時所有的生活來源,疾病醫治都是國家集體供養的。死後喪葬費用有所在集體負擔。國家給予一定的補貼。

五保戶生時所承包的土地是集體的,不管承包期是否到期集體有權利收回去另行承包。

五保戶的宅基地或房產,因為五保戶沒有繼承人,生前死後一切事宜均有集體操辦,宅基地是集體的,個人只有使用權。那麼宅基地房產理應集體組織收回。

有贍養人,但是沒有能力贍養的五保戶,死後喪葬費用安葬諸事均由集體操辦。

土地和宅基地房產因為有法定無能力贍養人,集體是不能隨意收回去的。無能力贍養人對土地和房產可以和集體協商由集體代耕代管。收益歸無能力贍養人。事實上無能力贍養人也是五保戶。

農村居民成為五保戶後,生老病死葬事實上國家都已安排好了。喪葬費國家也給予補助。而且現在的五保戶從土地承包到戶後40多年,大都有不同程度的積蓄。進幾年來,國家實行了對五保戶確定了監戶人,實行集體和監戶人共同對五保戶負責管理。



我們村近幾年來辦了幾戶五保戶後事。監戶人願意操辦的一般集體就不管了。宅基地、土地根據土地確權證上如果有共同承包人在世是不能收回的。如果沒有集體有權利收回。監戶人辦後事比較難,也可以和集體協商共同辦理。一切費用均由五保戶賬戶中支付。事實上五保戶賬戶的錢足夠喪葬費用的。土地和房產都可以根據政策和當地實際情況,和集體協商進行處理。從辦理幾次五保戶後事來看,無論是五保戶監戶人辦還是集體辦,或者是共同辦都沒有出現什麼大的問題。沒有什麼爭議發生。

不知我這個看法,和當地的做法是否能對你起到一些作用和參考。也希望大家提供更好的辦法出來。


三農孺子牛


筆者正在鄉鎮從事民政工作,特來作答:

  1. 五保戶過世後按規定進行火化的,其喪葬費由當地民政解決。

  2. 其承包地由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3. 其宅基地上若還有五保戶當事人產權農房的,有遺囑的按遺囑的要求進行處理,無遺囑的,由其兄弟姐妹按《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若宅基地已無農房,其宅基地由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一、關於五保戶去世的喪葬費問題

推行火葬一直在提倡,因此五保戶過世後,只要是按規定進行火化的,其喪葬費就按規定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當然,對於哪些費用可以報銷,哪些費用不能報銷(如火化後又土葬的費用),都有明確的規定。從近幾年的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的五保戶過世後都是嚴格按民政的規定進行火化,所涉及的喪葬費都全部進行了報銷。

二、關於五保戶去世後的承包地處理問題

五保戶去世後,其承包地不能繼續,無條件由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作為集體組織的“公地”處理。

三、關於五保戶去世後宅基地及農房的處理問題

(一)宅基地的所有權為集體經濟組織,不能繼承。已無農房的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二)由集體組織為其修建的房屋,不能繼承。這類房屋在修建時,因不需五保戶出錢或只需五保戶出了極少數的資金,會對房屋以後的歸屬進行明確,同時一般也不會將產權登記在五保戶的名下,這就是集體為五保戶修建的“公房”。這種房屋,在五保戶去世後收歸集體,不能繼承。

(三)五保戶的私人產權房屋,按法定程序繼承。有遺囑的按遺囑的要求進行處理,無遺囑的,由其兄弟姐妹按《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現實中的侄男侄女繼承,是代位繼承,實際是代表其父母進行繼承。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首先明確一下五保戶的概念。

五保戶是指由村集體供養的三無人員,一是自身無勞動能力,二是自身無生活來源,三是無法定贍養人或者有法定贍養人而法定贍養人沒有贍養能力的。這樣的人才應該享有五保戶待遇。

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還包括保教)。 “五保戶”常見於我國的農村地區,這種制度的設立體現了我國法律保護老人和兒童的一貫原則,是人道主義的具體體現。

所以,題主問到的五保戶死後喪葬費咋辦?就有答案了!以前分管鄉農經工作時,每個村都有報銷五保戶喪葬費的,五保戶喪葬費由村集體開支,這個沒有爭議!

題主還問到五保戶死後的宅基地,土地怎麼辦?

於法於理,五保戶由村集體供養,由村集體安葬,那麼五保戶的宅基地,土地等資產當然應該收歸集體重新支配!

但不少農村地區並不會這樣做!誰在五保戶生前伺候吃喝拉撒的就把五保戶資產給誰!因為五保戶雖然五保了,錢由村集體按標準負責,但年老有病的五保戶的衣食住行還需要有人伺候著,村集體便會與五保戶的侄子或者外甥或者其他願意伺候五保戶的村民籤個協議,誰伺候誰享受!這樣在又一個層面保障了五保戶的生活,值得提倡,無可厚非!

對此,你是怎麼認識的呢!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


村姑說村事


村書記說了算 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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