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行動】疫情期間,刑事案件這樣辦!

2月10日,在濮陽縣法院四號審判庭內,由院黨組成員張永增同志擔任審判長的程某某和巴某某危險駕駛罪案件正在開庭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法庭被告人席和公訴人席都空著,只有公訴人和被告人的清晰圖像出現在法官面前的電腦顯示屏上。這是濮陽縣法院在利用互聯網雲間庭審系統與取保期間的被告人進行“隔空開庭”。

【戰“疫”行動】疫情期間,刑事案件這樣辦!

被告人巴某某為平頂山市人,在濮陽打工期間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獲,被告程某某也因為酒駕取保在家,因為疫情防控限制難以到庭,為安全起見,合議庭藉助雲間審理平臺快速對兩個案件進行了審理。審判長首先與公訴人就庭審開展、訊問質證等方式做了具體溝通,並先後對二案件被告人庭審程序及雲間APP操作給予操作指導。視頻連通後,審判長通過視頻核實了被告人身份,宣佈了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權利,並依次開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公訴人發表了公訴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最終開庭審理的兩起案件被告人皆當庭認罪,悔罪,表示願意接受處罰。審判長當庭宣佈該案將擇期宣判。

張永增同志表示,疫情防控時期,既要帶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傳統庭審方式帶來的疫情風險,同時又要帶頭網上開庭,網上辦案,儘可能採用互聯網雲間系統等信息化方式辦理訴訟事宜,絕不讓公平正義因疫情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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