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埠購物的顧客用一次性塑料袋裝東西。(林菁攝)
【僑報記者林菁2月4日紐約報道】從今年3月1日起,紐約州將開始實施塑料袋禁令,零售店將不再向顧客提供塑料袋,顧客如果索要紙袋,則需要向店家支付5美分。新法旨在減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量,鼓勵人們自備多次使用的環保袋。
新法規定,如果顧客是使用糧食券(SNAP)或婦幼補助券(WIC)的低收入人士,商家向其提供的紙袋不收取費用。其他顧客一律不豁免。
除了日雜店和超市,服裝店和家庭用品店等零售店也將不再提供塑料袋給顧客。在某些情況下店家可以向顧客提供袋子,例如:藥店裝處方藥的袋子、超市用來包裹生肉或海鮮等的袋子、洗衣店可以繼續使用包裹衣服的袋子、報紙可以裝在塑料套裡遞送、餐館和食鋪也可以繼續用塑料袋裝外賣。
新法規定店鋪必須銷售可重複使用的袋子,當顧客忘了帶袋子,可以在店裡購買。
紐約州一年消費掉230億個塑料袋,僅紐約市一年便用掉90億個塑料袋,相當於超過9萬噸固體垃圾堆放在垃圾場,總費用超過1250萬元。
【僑報編譯組報道】據amny報道,在禁令生效之前,紐約市的衛生部門正在五個區舉行活動,向紐約市居民免費發放10萬個環保袋。一些即將舉行的活動時間地點包括:
曼哈頓
2月14日(週五)上午10點到下午1點,東109街8號(8 East 109th Street)
皇后區
2月12日(週三)晚上7:30到8:30,友聯大道183-02號(183-02 Union Turnpike)
2月29日(週六)下午1點到4點,農夫大道115-21號(115-21 Farmers Boulevard)
布碌侖
2月13日(週四)上午11點到下午3點,林登大道1555號(1555 Linden Boulevard)
2月27日(週四)下午2:30到4點,紐洛爾大道665號(665 New Lots Avenue)
布朗士
2月12日(週三)上午10點至下午1點,聖安大道295號(295 St Ann’s Avenue)
2月14日(週五)下午2:30到3點,韋斯切斯特大街1841號(1841 Westchester Avenue)
2月20日(週四)上午11點到下午2點,南大街877號(877 Southern Boulevard)
2月20日(週四)下午2:30到3:30,東163街1065號(1065 E 163rd Street)
史坦頓島
2月11日(週二)晚上7:30到8:30,里士滿廣場1000號(1000 Richmond Terrace)
2月28日(週五)上午10點到中午12點,海蘭大道2600號(2600 Hylan Boulevard)
2月28日(週五)晚上7點到8點,貝內特街77號(77 Bennett Street)
欲瞭解即將舉行的活動時間地點的完整列表,請訪問nyc.gov/b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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