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之《詩讞》武斷定論冤案多,以詩判案顯神通。

青州居民範小山,賣筆為生,外出進貨沒有回來。四月間,他的妻子賀氏一人獨自在家,有天晚上被強盜殺害了。被害這天夜裡小了小雨,泥水中有遺留的扇子一把,上面寫著“王晟贈吳蜚卿”。

王晟,不知道是哪裡人。吳蜚卿,是益都城裡富裕人家,與同鄉的範小山相識。吳蜚卿平日為人輕浮,所以同鄉人見到這把扇子,都認為他是兇手。縣衙把他抓去審問,他起初不肯承認;後嚴刑逼供,他認了罪了,於是就此定案。這個案子送到府裡,府裡又轉到縣裡,經歷了十多個判官的手,無一人提出異議。

吳蜚卿自己認為是死定了,便囑咐他的妻子,把家中所有的財產都拿出來,救濟那些孤苦的人。

有到他家門前誦讀佛經一千遍的,就給一條棉褲。於是,他家門前來來去去討飯的,每天就像集市一樣。誦讀佛經的聲音,在十多里外都可聽到。因此,家底很快就掏空了,每天只能依靠出賣田產為生。吳蜚卿感到沒有生機,就暗地裡買通了監守的,買了毒酒想自殺。夜間夢到神人對他說:“你不要尋死,往日是‘外邊兇’,眼下是‘裡邊吉’啊!”又睡著又夢見這些話,於是,他打消了自殺的念頭。

聊齋之《詩讞》武斷定論冤案多,以詩判案顯神通。


沒有多久,周元亮大人補山東青州海防道,當他讀到囚犯吳蜚卿的案子時,感到這起案件審理有疏失,就問:“吳蜚卿殺人,有什麼確鑿的證據?”範小山說有扇子一把為證。周道臺反覆看了看那把扇子,問:“王晟是什麼人?”回答說不知道。周先生又把審訊時的記錄取出來看了一遍,立刻命令除掉吳蜚卿的死牢刑具,將他從重犯的內監解到關押輕犯人的外倉。範小山力爭說不妥,周道臺憤怒地說:“你想冤殺一個人,還是想找到真正的兇手?”大家懷疑周道臺與吳蜚卿有關係,都不敢細問。周道臺擲下一支紅色的籤子,立刻拘捕南部某店的主人。

店主人恐懼,不知為什麼。拘捕到以後,周道臺就問:“你店的牆壁上有東苑李秀才的題詩,是什麼時候題的?”店主人回答說:“是去年,提學大人來青州府考試時,日照縣的兩三個秀才酒後所題,但不知他們住在哪裡。”周道臺便派人到日照,拘捕李秀才。數日後,李秀才被押解到。周道臺在大堂上,問:“你既然身為秀才,為什麼殺人?”李秀才跪下叩頭,不知所措,驚惶地說:“沒有。”周道臺把扇子擲到他的面前,讓他自己看,說:“這分明是你作的詩,為什麼偽稱王晟?”李秀才細看後說:“詩,是我作的,但字並不是我寫的。”周道臺問:“既然知道你的詩,那人當然是你的朋友了,那麼這是誰寫的?”李秀才說:“這字跡,好像是沂州府王佐所寫。”周先生又立即派遣差役到沂州府拘捕王佐。王佐被押到公堂,周道臺審訊他,如先前審問李秀才。王佐說:“這是益都城鐵商張誠求我寫的,還交代王晟是他的表兄。”周道臺說:“盜賊就在這裡啊。”把張誠捕來,一審他就全部招認了。

原來,張誠垂涎賀氏美貌,想去勾搭她,但怕她拒絕。想若作成這件事,須用金蟬脫殼之計,如偽稱吳蜚卿,人們肯定都會相信的,故託人題一把扇子落款吳蜚卿。若事情發展順利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訴賀氏,倘若不成,就用此扇為證,嫁禍於吳蜚卿,本來並不想殺死賀氏。張誠翻牆進去,強追賀氏。賀氏因為獨居,平日常將把刀放在身邊防身。當晚,她覺察到有壞人,就一手拿刀一把扯住張誠的衣服。張誠頓時慌了,從賀氏手中奪過刀來,但賀氏拉住他的衣服不放還大聲地呼叫,張誠逃脫不了,困窘驚慌,就舉刀將她殺了,丟下扇子逃跑了。

就這樣,三年冤獄,一朝昭雪,人們無不稱賞周道臺斷案如神。吳蜚卿這時方悟神人所說“裡邊吉”就是個“周”字啊。但是,始終不解周道臺怎麼想到斷案。

聊齋之《詩讞》武斷定論冤案多,以詩判案顯神通。


後來有個鄉紳偶然問起,周元亮笑著說:“這案很容易看出破綻。我細細翻閱這個案子的審訊記錄,賀氏是四月上旬被殺死的。這天夜裡,又是細雨濛濛,天氣還有寒意,扇子並不是急需之物,哪有人在匆忙的時候,反而攜帶這累贅的東西?兇手嫁禍之心一眼就能看出。我以前在城南避雨,見到牆壁上題詩一首,恰好與扇子上題的一樣。所以,我最開始懷疑李秀才,結果,還是靠這條線索把真正的殺人犯找了出來。

(注:讞( yàn)審判定罪的意思。詩讞”意思是以詩判案。)

異史氏說:“觀察問題深入的人,在別人發展不了問題的地方他能發現出問題。詞賦文章,是為國家增光溢彩的工具,而周先生卻用人們寫的文章來觀察人們的品行和命運,成為一個伯樂式的人物。難道不是探討事物的深入嗎?而沒有想到觀察士人的方法,去移作審案之用了。《易經》說:“能預見事物的幾微變化大概是神靈吧!”先生就真有這個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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