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支持農產品穩產保供的六條意見

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疫情支持農產品穩產保供的六條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南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不斷深化“三服務”活動,確保疫情期間農業生產經營有序,保障市民“菜籃子”有效供應,全力支持農業經營主體穩產保供,制定以下意見。

一、穩定蔬果生產。對從事大棚綠葉蔬菜種植且面積20畝以上並供應南潯區內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3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對從事草莓、櫻桃番茄種植且面積3畝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農戶,按照實際滯銷受損面積給予1000元/畝一次性補助。

二、支持糧油發展。對從事糧油加工且有銀行貸款並保障南潯區內糧油供應的農業經營主體給予最高不超過3%貸款貼息。

三、保障農資供應。對實行農藥實名制購買的農資經營店須優先保障我區範圍內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確需的肥料、種子、農膜等農資供應,備足春備耕農用物資。區農業農村局對“菜籃子”穩產保供主體免費提供蔬菜種子。

四、加大保險力度。對在疫情期間從事大棚綠葉蔬菜種植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全年政策性農業保險自籌部分給予100%補貼。

五、加強產銷對接。對保障生產、生活的運輸車輛優先發放車輛通行證,維護“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秩序。加大產銷對接力度,由區商務局、區農合聯牽頭負責肉、禽、蛋、魚等主要農產品的正常供應,特別是做好蔬果等保鮮期較短農產品的營銷,積極給予對接商超、線上銷售等服務,最大程度降低滯銷風險。

六、確保質量安全。區、鎮農技部門組織專家深入一線,科學指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進行種養技術、病蟲害防控和動物防疫等工作,並免費對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

本意見自2020年1月22日起實施,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本意見由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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