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浙江義烏的這些變化你看懂了嗎?

1月23日浙江省啟動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全省各地積極應對,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指揮命令。記者注意到義烏市防控指令有一個“211”“411”“211”轉變的情況。

2月2日,義烏市發佈《義烏市“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命令第10號》,其中第三條,嚴格控制市域內居民出行,每戶集體(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醫等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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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義烏市防控再升級,發佈《義烏市“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命令第14號》,其中第一條:原定“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戴口罩外出採購生活物資”的“211”制度調整為“每戶家庭每四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戴口罩外出採購生活物資”的“411”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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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義烏市發佈《義烏市“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命令第15號》,其中第一條又將“411”制度改“211”制度,並附有“因換煤氣、修車、就醫等家庭生活特殊情況需要出行的,經小區(村居)審核並出具依據,可不受‘211’制度限制,但還是要求市民在家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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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浙江省疫情方炯責任令第2號指出各設區市、縣(市、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不得擅自進行管控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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