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醫藥行業成為重點監管對象。為助推縉雲縣疫情防控工作,縉雲縣市場監管局將全縣藥店監管工作進行目標再提升、任務再分解、責任再細化,確保工作不留死角。同時制定縉雲縣藥店管控“七個一律”新舉措,建立藥店“哨點”,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
所有藥店一律主動公開承諾。縉雲縣所有藥店已在店堂顯眼位置張貼承諾書,主動向社會做出公開承諾,承諾合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在聯防聯控工作中主動作為。
進店人員一律測量體溫。測量結果由藥店進行登記,若現場檢測出有人體溫發熱的情況,需第一時間告知其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上報市場監督管理局。
購藥之前一律詢問有無武漢、七省五市接觸史。若發現有疫區接觸史的人員,藥店工作人員必須立即上報。此外,縉雲藥店從1月26日起實施購買退燒止咳藥實名登記制度,至2月7日已累計登記售感冒退燒類藥品數量12714盒(瓶),登記感冒退燒類藥品購藥人次8022,其中發熱132人次,咳嗽2864人次,胸悶2人。
所有藥店一律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的藥品。自2020年2月8日起,縉雲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縉雲縣所有零售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治療發熱、咳嗽的藥品,並告知市民,特殊時期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反應的群眾應儘快到醫院就診。
對所有藥店一律開展全覆蓋督查暗訪。縉雲縣市場監管局組織各防疫工作組開展全覆蓋、地毯式日常巡查結合督查暗訪,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截至2月7日,共檢查藥店742家次,診所45家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493家次。目前各藥店口罩基本售完,酒精等防疫藥品(械)庫存緊張,抗病毒藥品有少量庫存。
發現違反規定行為一律停業整頓。保持高壓態勢,對在督查暗訪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口罩及緊缺藥品有價格偏高現象,縣市場監管局已進行全面核查,對涉嫌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截至目前,涉及藥店相關違法行為已立案查處4件。
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一律接受社會監督。通過縉雲電視臺、縉雲報及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目前已在縉雲電視臺、縉雲新聞網、縉雲發佈等媒體發佈信息5篇,製作防控疫情工作簡報1期,防控疫情每日戰報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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