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在路上治理超載呢?

問世間情為何物4096


超載會影響汽車安全性,汽車剎車距離長,剎不住車,在路上保障不了大家的安全,十分危險,也造成對公路的破壞性強,對大家的出行安全帶來不便,造成路面不平整,公路是大家的,沒車的朋友,在路上騎電動車上下班,晚上非常危險,我們要治理超載車呢,希望交管部門,查到超載車,必須嚴懲。


汽車的生活6662


汽車為何要治理超載-老生常談的話題

貨車車輛載重量以車輛等級作為嚴格劃分,其目的是為控制車輛與道路的匹配,降低重載車輛對路面的破損;包括各類貨車劃定行駛區域也有此考慮,下面來看一看各級公路的承載能力的標準。

1:一級公路指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能適應的是各類微小輕中重型汽車的通勤,且平均晝夜交通量可達到≤30000臺。一級公路的承載車輛最大噸位理論值為【-20級】,也就是最大承載55噸的汽車,且即使都是這類車也能實現數量範圍內的承載,只是道路損壞速度會快一些。

2:二級公路同樣為可適用各類車型的重要道路,只是平均晝夜交替交通量降低至≤7500。至於載重量理論上同樣允許【-20級】重載貨車在限定數量,並且是在限定車輛總質量的範圍內通勤。這一級的公路荷載能力遠不如一級公路,其差異的核心無非是道路投建成本。

3:三級公路只能適應按照各種車型摺合成的中型重載汽車,且平均晝夜交通量僅僅為≤4000臺,實際公路可承載中型重載汽車但交通量降低至≤1500臺。中型貨車的概念為總質量小於14噸的貨車,這就是道路的分級與貨運車輛總質量的關係。


重點:各個等級的公路使用年限有固定標準,比如一級公路為20年、二級公路為15年、三級和實際公路為十年,能達到這一標準的前提下交通量與參與交通的車輛不超噸。

然而在超載管理不夠嚴格或存在漏洞的階段,貨車超載幾乎是絕對的常態;從普通貨物運輸車輛的“輕量級”超載,到渣土運輸車百噸級的超載,這些車的總數量只增不減則道路交通量沒有變化,然而道路承載的總重量可能會有倍數級的提升,對於使用壽命有嚴格限制的各級公路而言,這些車是不是應該管控呢?

似乎大部分城市的公路都是不停的修又不停的壞,本應該平整的公路總會坑坑窪窪,這對普通乘用車以及非機動車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且同時也造成了各類機動車用車成本的提升,想了解原因是什麼嗎?答案其實非常簡單,購買汽車時繳納的購置稅主要用以修路,曾經的小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半隻實行了很短的時間,原因不排除購置稅的減少對道路基建帶來了壓力。

簡而言之為超載車輛無法有效控制加速道路損壞,維修道路需要錢,而這些錢從購置稅中無法充足的獲取則需要提升。所以購置稅減半隻試行了很短的時間,對於客貨車以及家用代步車的消費者而言,超載對其購車成本甚至用車成本都會有影響。而為了其次汽車市場的活性又需要降低購車成本,所以從宏觀的視角分析治理超載則非常有必要。


總結:除上述原因需要加強對超載車輛的管控以外,超載車制動距離的大大延長、車輛爆胎概率的明顯提升以及對高架橋樑等特殊路面的結構破壞,這些潛在的道路安全隱患仍然是治超的核心因素之一。

所以超載車輛不得不治,雖然這會讓貨運行業的從業者感受到很大的壓力,但解決這一問題是需要運輸市場的調控,不能以競爭激烈而無視安全,只能以強行業競爭(優勝劣汰)精簡運輸行業的車輛與人員才能保證市場良性生態。目前汽車治超已經完成了電子化不停車記錄,駕駛貨車需要非常謹慎了。




天和Auto


一是為了維護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完好。

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樑的設計承受荷載,致使路面損壞、橋樑斷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縮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全國公路每年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的損失超過300億元,給國家財產造成了鉅額損失;

二是為了道路交通安全。據統計,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於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係,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

三是為了維持良好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車輛超限超載、無證營運、套牌運輸、改裝、拼裝等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車輛生產、使用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特別是以競相壓價承攬貨源,以超限超載來獲取利潤,超得越多,賺得越多,形成了“壓價→超限超載→運力過剩→再超限超載”的惡性循環,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貨運車輛2至3年後即報廢。


汽車大觀


超載要依靠騎警。因為靈活機動,所以更容易發現超載的貨車。騎警可以是騎摩托的。自行車的,電動車的。部分嚴酷的地方騎馬的,都可以算騎警。


竹林靜語


主要有二條:一是對道路的損害,二是對其他道路參與人的潛在危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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