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小兩口一起還貸,房子該加女方名字嗎?

一隻檸萌


男方父母交的首付,無論是贈與性質,還是代交性質,只要是女方有份還房貸,當然應當加女方的名字了。如果男方父母的首付視為投資的話,也應加上女方名字,只是萬一雙方離婚,需要分割財產,女方所佔份額要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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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女方而男方不願意加,勸你沒結就別結了,結了的趁早離;如果你是男方還這麼問說明你心裡不願加女方名,這種情況請你放過那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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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應該。如果男的收入還了貸款以後和女方差不多,並且願意拿出來做生活費,那不加我也覺得無所謂。如果男的一個月6000,房貸就5000,剩下一千塊錢拿出來家庭開銷,女方也拿1000出來共同開銷,但是一個家庭2000不夠需要3000,女的就間接還了房貸,這種情況必須加。


星側


算得太清楚了吧,就算還房貸也是要出錢的,人家嫁過來又不是白吃白喝,那麼計較財產的話還不如立個婚前協議。結婚了就是一家人,算計那麼多,還沒等嫁進你家門,已經把人排外了。非要算的話,以後孩子跟誰姓還不一定呢


睡不醒耶


當然加上了,以後就是一家人了,擔心那麼多幹嘛,退一萬步講,即使真的到了分財產的那一步,婚姻法是很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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