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重症新冠肺炎診療與管理共識》



詳解《重症新冠肺炎診療與管理共識》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通過整理前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救治的有效做法和措施,聯合北京協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醫院等來漢支援的各家醫院,共同發佈《重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與管理共識》,力爭通過經驗總結,提高重症患者的治癒率,降低病死率。


重症患者應分三型,

強調對普通型及早干預


共識提出,要將新冠病毒肺炎重症患者分為具有發展為重症的高危因素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


“目前,我們主要精力用在重症患者和危重症患者的搶救上,這兩類患者居多。但是,按照我們的既往經驗,有些患者初期是普通型,但往往會很快進展成為重型和危重型。因此,我們遴選出一些危險因素,對這部分早期患者應及時干預,開展綜合治療,避免其發展成重型和危重型,這也是我們重症救治的重要責任和工作之一。”


詳解《重症新冠肺炎診療與管理共識》


共識特別要求,對持續高熱、高齡、有嚴重基礎疾病和前後兩次對比肺部CT進展迅速的普通型患者,應引起重視,並提高警惕,避免其發展成重症患者。


對此,共識也提出了具體的干預措施和治療方案。


根據共識,對於普通型(含重症高危因素)的患者,若後期病情加重,如出現持續高熱,呼吸困難等,則予以鼻導管給氧,指脈氧監測,以及小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即:甲潑尼龍40mg/d,2~3天后減為20mg/d,總時間5天左右),抗病毒治療(即:阿比多爾2片tid,洛匹那韋200mg/利托那韋50mg2片bid,α-干擾素500萬+滅菌注射用水2mL霧化吸入bid),靜脈用抗菌素及其它支持治療。


此外,共識也介紹,關於糖皮質激素和抗病毒治療等藥物的使用,目前的臨床研究證據並不充分,但基於臨床經驗和個案報道而推薦。


詳解《重症新冠肺炎診療與管理共識》


重症救治更強調,

全系統支持、全流程管理


“重症患者的救治不只是醫生怎麼開醫囑、怎麼用藥的問題,整個救治需要全系統的、多體系的支撐和保障,所以我們在患者的分診分治,院前評估及轉運、病區的設置及管理、醫療質量的評估、如何開展多學科聯合診療及進行整體護理,進行了明確指導。”


同時,共識對重症病房病區的分佈、醫務人員的個人防護要求、患者的安置、清潔消毒、患者的出院標準都有明確的規範,並分別推薦了針對具有發展為重症的高危因素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患者的治療意見,是目前最為系統的針對重症新冠肺炎管理的全流程指南。


“這些要求都是為了在整個的重症患者治療方面,能夠取得效果並不斷改進質量的重要保障。既往指南更關注如何用藥,如何治療。該指南更重視保障體系和支撐體系,在也有治療方面的意見,但是相對篇幅較短。”吳劍宏說。


在流程管理方面,吳劍宏特別提出,“重症患者的轉運是一個比較危險的過程。”針對這一問題,共識對擬轉診機構、接受單位等,在各個環節進行分工明確。


共識要求,擬轉診機構在轉診前應對患者病情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通報給重症收治院區,以便接受單位規劃準備。特別是,經評估,在轉運過程中有生命危險的病人,轉院前應獲得接受單位的允許,並由接受單位做好急救準備後,才可以啟動轉運。已經轉運至重症收治院區的病人,由接受單位立即進行人院評估,根據病情分型分診收治。


此外,共識還明確提出:擬轉診至重症救治院區的患者應為已確診或符合臨床診斷的重症、危重症病人及普通型中具有高危因素的病人。不符合重症病人收治標準,由轉診機構接回聯繫指揮部或轄區政府轉運至其他相應收治區域。


更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什麼時候該插管


根據共識,有創機械通氣治療適應證包括:(1)年齡小於50歲、無基礎疾病,使用無創呼吸機6~8小時後,脈搏血氧飽和度(SpO2)<90%;(2)年齡大於等於50歲、有基礎疾病,無創呼吸機24~48小時後,脈搏血氧飽和度(SpO2)<90%;有創機械通氣治療,如效果差可同時採取俯臥位通氣(每天應進行12小時以上)治療。如果上述治療不能改善危及生缺氧狀態、有條件者、可以考慮體外膜肺氧合治療(ECMO)。


同時,共識也明確了體外膜肺氧合治療適應證與禁忌證:(1)常規機械通氣無法改善的嚴重低氧血癥;pH<7.2;Murray肺損傷評分>2.5。(2)有嚴重免疫抑制、無法恢復的神經系統損傷或呼吸系統惡性腫瘤、年齡>70歲者應慎重。(3)任何無法使用全身抗凝劑為絕對禁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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