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天價口罩”的藥店被處以高額行政處罰;故意隱瞞行蹤致多人隔離的確診患者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強行搬離管控設施、毆打工作人員的人被刑事拘留……近日,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受到從重處罰。
全民戰“疫”正值關鍵時期,遵守法律法規及疫情防控要求是每個人的行為底線。對於擾亂市場秩序、擾亂醫療秩序、擾亂防疫防控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堅決打擊。
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需進一步織密法律網。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絕隔離治療,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這是疫情防控的必要舉措。
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需切實抓好落實。這就要求有關方面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最高檢下發文件要求各級檢察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案件,對此類案件及時規範受理、流轉和送案,努力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這不僅是要求,更是對落實的考驗。
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需築牢人民防線。疫情當前,依法辦事,自覺服從防疫管控,是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做到不傳謠、不信謠,配合做好社區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外防輸入、內防擴散,這將為贏得戰“疫”勝利奠定堅實基礎。
記者尹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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