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提到婚前財產協議,有些人就認為是為了離婚時保護男方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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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有現實存在的,中華民族傳統就是男娶女嫁,男方要娶婦媳,你的給彩禮吧,過去年代得有房住,蓋房吧,現在得買樓吧,買車吧,還得買結婚用的傢俱,彩電,冰箱,大部分都屬男方財產,當然女方也賠送一部分,結婚後,在正常情況下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如果離婚時雙方為了財產爭論不止,連法庭都難解決,所以現在結婚前必須財產登記,由如大部分財產結婚前屬男方,一提起婚前財產協議,大部分人都認為是保護男方財產,實際按現在婚姻法是在離婚時既保護了男方財產同時又保護了女方,女方也應有財產權。

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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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同意樓主的觀點,婚前財產協議既保護男方,也保護女方,在法院工作看到的最多的就是男女方離婚時為了錢你爭我鬥,感情好時,幾萬塊錢都不分你我,感情不好時一塊錢都要分的清楚,又有誰能保證愛情能永恆不逝了,當愛情逝去時,婚前協議也能讓雙方都不至於太難堪。大多數女的很有可能在為家庭犧牲了太多後,婚前協議也能讓女方在面臨男方變心後,留條退路,不至於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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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要理性看待婚前財產協議。從法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協議就是一種法律合同,約定夫妻婚前財產的歸屬,讓男女雙方清清楚楚輕輕鬆鬆走進婚姻殿堂,解決男女財產糾紛的後顧之憂。

此外,提醒大家注意一點,婚前財產協議除了約定夫妻婚前財產外,同時也是婚前債務的一種保護,如果夫妻婚前財產涉及糾紛,影響第三人權益,那麼結婚後與另一半是沒有法律關係的。

從道德倫理角度看,中國傳統講究門當戶對,不管你相不相信,門當戶對對婚姻的穩定、愛情的經營還是有很多幫助的。那麼對於門不當戶不對的男女,如果想要衝破經濟枷鎖的桎梏,婚前財產協議提供了一條法律途徑。當然,個人觀念,不喜勿噴。

講解法律知識,我是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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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所有人都認為籤婚前財產協議就是為了保護男方,也有女方會主動要求籤署婚前財產協議的,大部分人都認為簽署婚前財產協議是保護男方,這是因為,男方條件好,女方條件不好,或者兩人的外形條件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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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定,有時女方比男方有錢陪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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