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南京法院網上立案申請317件,網上開庭57件

​​2月6日上午9時,原告江蘇某文化貿易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馬某等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案,如期在玄武法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審是以組建微信群的方式進行。這是上週全市法院網上開庭的其中一種形式,全市法院法官充分應用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開庭、微信開庭、網上查控等多種方式,滿足了當事人的訴訟需求。


上週,南京法院網上立案申請317件,網上開庭57件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歇工”不停業,引導當庭人將庭審活動從“線下”搬到“線上”,從立案到審理,從舉證到質證,從開庭到調解,從調解到執行,一切庭審活動都在網上進行。上週,全市法院共受理網上(電話)諮詢1452人次,網上立案317件,網上開庭57次,網上調解21次,網上查控執行172人次。

網上開庭,遠在福建不是問題


“原告,我是本案的承辦法官,你那裡能否聽清我的聲音?屏幕上能否看清我們的畫面?”


“法官您好,我聽得很清楚,畫面也很清晰。”

2月5日下午兩點,隨著清脆的法槌聲響起,一起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在雨花臺區板橋人民法庭舉行,薛鵬法官通過互聯網遠程開庭系統公開開庭審理。


上週,南京法院網上立案申請317件,網上開庭57件

在這起交通事故糾紛中,郭某駕車不慎與張某駕駛的出租車相撞,造成出租車嚴重受損,交警認定郭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在雙方協商中,郭某對張某提出的賠償金額不能接受,故張某將郭某訴至法院。法院立案後,定於2020年2月5日開庭審理。

法官瞭解到,原被告雙方一個居住江蘇淮安,一個遠在福建。若兩人到庭參加庭審,不但出行不便,還會增加途中“新冠”傳染的風險。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法官決定採用遠程開庭的方式審理該案。

庭審開始,戴著口罩的薛法官打開遠程視頻,鏡頭中很快出現張某、郭某的身影。在核實確認了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後,同線下庭審一樣:法庭陳述、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一切均嚴格按照庭審程序進行。整個庭審過程,信號畫面清晰,聲音流暢,法官與各當事人“隔空”對話像面對面說話。庭審結束後,法官組織當事人進行庭後調解,入法入理的釋法析理和耐心細緻的溝通,終於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郭某一次性給付張某賠償款7000元,並以微信轉賬方式適時完成了款項交付,一起交通事故糾紛賠償案通過互聯網遠程開庭方式圓滿高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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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被告徐州公司向原告南京某公司採購投影機10臺,總價3.55萬,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還欠餘款1.92萬,為此,原告將被告告到玄武法院。該案定於2月7日開庭。

因疫情防控,承辦此案的陳文軍法官因出差也被隔離在家觀察。在家中的陳法官,認真研究了案情後,認為此案案情不復雜,雙方爭議不大,且涉案標的額較小,在徵詢得到原、被告的同意後,決定以微信視頻方式先行組織調解。

上週,南京法院網上立案申請317件,網上開庭57件

法官遂臨時拉了原、被告及法官一個群,在群裡,各方都能看到彼此的圖像和表情。經微信溝通,被告解釋了不能付款的原因是因為受疫情影響,交貨安裝等環節出現了意外情況,致使下家客戶未能正常付款,表示願意原先付一部分款,餘款7550元會在五天內全部付清。原告對被告的情況給予諒解,相信被告的承諾,表示願意先撤訴。至此,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通過群聊得到化解。

網絡查控,支付寶繳納執行款


真新鮮,第一次聽說,六合法院執行幹警能運用手機客戶端進行執行。


上週,南京法院網上立案申請317件,網上開庭57件

這是一起執行標的額為2600元的案件,執行法官通過手機執結。

這起買賣合同案件的案情是,原告是一家石材經營部,2016年,被告因承包家裝工程需要,從原告處購買櫥櫃門等裝修材料,但沒有及時結清貨款。

2018年2月,原告到被告家要賬未果後報警處理,經民警出警瞭解到,雙方對債務有分歧,約定時間見面核談後處理。此後,雙方仍未協商一致。原告催要無果,拿著一張銷售清單起訴至六合法院。

六合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給付原告貨款2500元,並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既考慮當事人的安全健康,又考慮維護申請人的權益,所以就打電話勸說春節期間在外地打工回來的被執行人,通過支付寶繳納執行款,最終被執行人歸還欠款。

上週,南京法院網上立案申請317件,網上開庭57件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期,六合法院積極實行網上辦案工作模式,一週以來,通過互聯網遠程庭審、微信、QQ視頻接入庭審主機等的方式,共解決執行案件30餘件,其中12件被執行人通過支付寶繳納了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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