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從加強圖書管理到防止情報外洩,來看宋朝間諜與反間諜活動

導言:

在古代,圖書是信息的重要載體,其所傳載的信息可謂無所不及,其中難免有涉及到國家政治、經濟、軍事等信息。而這也正是敵國政權想方設法想要得到的重要情報。因此,只要涉及到邊關機密的圖書流入外邦,必然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

蘇軾曾道出自己此方面的隱憂:“臣所憂者,文書積於髙麗,而流於契丹,使敵人周知山川蛉要邊防利害,為患至大。”在宋、遼、夏對峙期間,遼夏等政權希望通過購買圖書來獲取宋朝的山川地理、軍政內情的機密情報,進而侵略宋朝。西夏人為了買圖書,曾多次以“策馬數十匹”作為酬值;遼國的使者也數次利用出使宋朝的機會,與北宋的商人“私相貿易”來獲取宋朝的圖書。因此,如何完善邊防圖書與情報的控制,防止機密外洩,就成為了宋朝反間諜工作的重要內容。

<strong>因此,宋朝對於圖書外洩問題非常重視,因而制定了非常嚴格的圖書管理政策防止情報外洩。一方面嚴禁出版、發行和流通軍政機要圖書;另一方面加強對軍政情報的保密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範和阻止了情報的外洩,對維繫邊疆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接下來,本文酒從宋朝通過加強圖書管理來防止情報外洩的角度,來看宋朝間諜與反間諜活動。

探析:從加強圖書管理到防止情報外洩,來看宋朝間諜與反間諜活動

一、影響情報外洩的因素

圖書外洩

北宋時期,與遼、夏形成鼎立對峙的格局,這一時期戰爭頻繁,西北邊防軍政情報的洩漏事件也屢有發生。特別是在戰時表現得更加突出,宋軍軍事的行動方略經常會被遼、夏的“刺事人”(間諜)偵知而導致情報洩漏,後果就是造成了宋軍被動挨打的局面。

熙寧五年(1072)十月,西夏欲侵宋,先派間諜覘探宋西北邊防軍的佈署、戰略和後勤虛實等情況,結果被宋偵察部隊抓獲,但令宋將吃驚的是,“索其衣緣中,獲一書,乃是盡記熙河人馬芻糧之數。”

由此可見,西夏間諜探獲的情報非常詳盡,只不過這次沒有成功送達而已。顯然,這種“道路之出入,山川之險夷,國用之虛實,敵莫不周知而熟察”的現象,對宋朝廷是極為不利的。當時宋代的統治者認識到了圖書外洩對對於國家安全的潛在影響,於是就採取了一系列的手段措施來制止邊防圖書情報的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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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活動

北宋的間諜活動,始於宋太祖開國之初,蘇轍的《奕城集》說:“臣聞太祖之時,邊臣皆重金養間諜。”在兩宋文獻中,北宋間諜被冠以“刺事人”、“諜者”、“諜探”等稱謂,由於北宋時期時局動盪,西北戰場戰事不斷,間諜活動一直受到宋朝廷的高度重視。

為此,北宋竭力經營軍事情報工作,以便在對夏、遼的軍事和外交行動中掌握先機、獲得主動。針對西夏“使人入宋賣馬,覘軍實”的情況,北宋朝廷要求邊將偵察敵情,“暗作防備”,在和平時期,邊疆大臣也要居安思危、時刻重視敵國軍事情報的獲取,做到“彼之動靜,亦不可不知。”

宋軍在主動蒐集敵國軍事情報的同時,而對方也在積極蒐集宋軍的情報。“(元)昊賊所有諜者,皆厚其賞賂,極其尊崇,故窺我機宜,動必得實”。由這句話也可以看出遼、夏兩國也非常重視間諜活動,通過發展和派遣間諜獲取重要軍政情報,併為軍事行動創造戰機。通過間諜活動,可以獲取敵國軍事情報,有時候也可以離間敵國內部關係。因此,派遣間諜到敵國,對於獲取情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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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第士子

與以往朝代不同,宋朝情報的外洩與文人士子的非正常流動有著密切的聯繫。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華州落第士人張元、吳昊投奔西夏。張、吳二人雖有才華,但幾次參加科舉不第,滿腔熱情無處為報,只得另謀出路,於是“張、吳徑走西夏。夏人倚為謀主,以抗朝廷,連兵十餘年,西方至為疲弊,職此二人為之。”

西夏不惜重金收羅宋朝落第士子,充實其謀士隊伍,更重要的是為了獲取直接且有價值的情報。西夏通過招引宋國的落第士子,從中獲取了大量有價值的情報,並在雙方的戰爭中得以充分的體現。因此,西夏政權屢次以各種手段與途徑去網絡宋國的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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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宋夏兩國的情報戰為例,分析情報對軍事的影響

在前期的宋夏戰爭中,西夏居於主動進攻的態勢,而北宋處於消極保守的防禦態勢。西夏採取主動的原因除了民風彪悍兵強馬壯之外,還在於西夏方面對情報的蒐集處於優勢地位。而宋朝採取守勢則主要是因為君臣的自我定位和對西夏認識上的偏差而造成的。

北宋開國後,既無力馴服党項,又要以“天朝上國”自居,就釆取一如既往的方式:通過“賜”以金帛錦綺來籠絡党項族。可以說,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北宋對夏是不設防的。

西夏的信息情報戰並不拘泥於形式,甚至可以說是不擇手段,或者說是全方位的進攻。在好水川之戰中,李元昊先放出假的情報“閱兵折姜會,謀寇渭州”,將宋軍引出堅城,再用少股部隊將任福的軍隊引至預設的埋伏戰場——好水川,還在戰前用“哨鴿”作為全軍進攻的信號。“哨鴿”飛起為進攻的時間信號,盤旋之地則為夏軍進攻的方向,堪稱情報信息領域的經典案例。

而在好水川戰役打響之前,情報人員給宋軍主將任福提供虛假的情報,“侯者言夏人有碧,數不多,兵益進”。可是真實情況是,元昊己經集結了十萬精兵屯駐於川口等待宋軍入伏。錯誤、不準確的情報只能引導戰爭走向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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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宋夏雙方在情報戰的較量中,西夏佔據主導地位且明顯處於優勢,而北宋處於受西夏牽制的被動地位。這種局面直到慶曆元年的下半年才有所改變。這是因為,在經歷過幾次失敗之後,北宋認識到了西夏間諜給自己造成的危害,從而採取了一系列反間諜措施,使情報工作收到了實效。慶曆元年,宋朝在琉璃堡之戰和麟州解圍之戰主動出擊,就是利用情報戰取得勝利。

情報戰的形勢也是影響宋夏關係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慶曆二年以前,西夏在情報戰中處於主動和優勢地位。因此,李元昊在戰略上採取進攻,對宋形成強烈的高壓,這是宋夏關係最緊張的時期。但從慶曆元年下半年起,宋朝的反間諜措施逐漸發揮岀效力,邊臣的情報信息工作也有了成效,因而北宋對西夏昊的態度也越來越強硬。此後西夏與宋朝之間的戰爭已經很少了,宋夏關係也基本上趨於緩和,和平成為主流,和議提上了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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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宋代防止情報外洩的措施

邊防軍事情報的保護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國家的安全,但是如果邊防軍事情報遭受外洩,就會對國家的安全造成威脅,導致軍事戰爭的引發。因此宋代在面對眾多敵對勢力的影響下制定了非常嚴格的邊防圖書情報外洩的政策:

1.嚴禁軍政機要圖書的出版、發行和流通

涉及時政、邊防軍機的文字、奏文、圖書的刊印和傳播,是導致西北邊防軍政情報洩漏的一個重要原因。天聖五年(1027)二月,中書門下給宋仁宗的奏章中所說,“北戎和好以來,歲遣人使不絕,及雄州榷場商旅往來,因茲將帶皇朝臣僚著撰文集印本傳佈往彼,其中多有論說朝廷防遏邊鄙機宜事件。”

其實,早在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北宋就已首次頒佈了圖書禁律———《景德三年法令》:“民以書籍赴緣邊椎場博易者,自非九經書疏,悉禁之。違者案罪,其書沒官。”此後,宋政府不斷頒行新的禁書法令,其中有許多是關於對邊防軍政機密圖書的禁律,主要分三類:

第一,文集類。天聖五年(1027),由於宋、遼和好,使節不斷,加之雄州置榷場貿易、商旅頻繁,使北宋一些大臣的文集印本傳到遼國,其中有許多是邊防機密文字。因此,宋仁宗下詔,今後如合有雕印文集,仰於逐處投納,附遞聞奏,候差官看詳。別無防礙,許令開板,方得雕印。如敢違犯,必行朝典,仍候斷遣。訖收索印板,隨處當官譭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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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會要》、《實錄》等記實性文書類。《會要》、《實錄》和《國史》等之所以禁止雕印、傳寫,是因為它們基本上都是北宋本朝歷史的真實記錄,其中必然涉及許多政要兵謀,一旦流傳於外則於國防安全不利。涉兵謀、政術者尚不只這些,一些重臣之談話、筆記等亦或涉朝廷機要,故也屬於禁傳禁賣之列。

第三,兵書、地圖類。宋太宗時期的《兵書、地圖禁律》,明確規定:“諸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讖書、兵書、七曜歷、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違者徒二年。”宋仁宗時期,對禁止地圖的法令進行了補充,規定西北各州軍驛舍、驛站內不得懸掛地圖,以免洩漏地理、地形等重要信息。另外,私繪地圖者,一經查實則從重處罰。

除此之外,對於書籍的管理上還有民間舉報政策,凡是對涉及邊境、政治、軍事書籍的行為有人檢舉,都會明確的查辦。因為這一政策涉及面很廣,在查處的力度上很難達到理想效果。但總的來說,這一政策的實施是非常的成功,對於國家的安全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保證,同時也打擊了敵對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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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強邊境人員稽查與防範工作

加強邊境人員稽查的力度與防範工作,是防止邊防圖書情報外洩的又一重大措施,由於當時宋國的邊境線涉及的區域面積廣,因此商品走私現象特別多,這些走私商販的行為在很大的程度上對邊防圖書的流失具有嚴重的影響。因此宋庭對走私活動嚴厲打擊,加強對邊境商業活動的稽查力度。

在初期只是對於邊境商業交易中的貨物進行嚴查,但是很多商販會通過賄賂稽查人員而夾帶圖書出關。到後來宋朝根據形勢的變化而調整政策,要求邊境線上禁止從事一切的商業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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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元年(1004)五月,宋頒佈了一個重要的《邊界法》:“自今中國人不得輒隨外國進奉人等出境。邊吏專知伺察,違者論如律,仍縛送闕下,所在粉壁寫詔書以示之”。

這是一個針對宋朝百姓和官吏出境問題的法律。此類邊界條例,在兩宋法律中有明確界定,《宋刑統》和《慶元條法事類》中界定的私出邊界罪。

<strong>此外,對於邊境外來人口的查處相對比較嚴格,對於有嫌疑的人員一律禁止進入宋國境內,對於外出人員進行了嚴格的搜查。因為當時有很多軍事使者,企圖藉助探訪來摸清宋國的政治軍事政策,因此這一政策對於打擊情報外洩是非常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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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懲罰的力度

加強懲罰的制度是保證邊防圖書情報外洩的另一個有效措施,從懲罰政策的規定上來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於私藏邊防圖書或者是外洩邊防圖書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二是對在邊境貿易過程中出現的圖書外洩行為做了明確的處置,凡是出現有涉及邊防圖書外洩的現象一經查出必須嚴格的懲罰。

宋法律規定:漏洩國家機密者,“大事應密者絞,非大事應密者徒一年半。漏洩於蕃國使者加一等。仍以初傳者為首,傳至者為從。即轉傳大事者杖八十,非大事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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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邊防官吏、將士等洩漏軍政機密,屬知法犯法,“重行論處、遇赦不赦”。如果是平民百姓,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置,一般都是3到5年的牢獄之災,特別嚴重的將逐出境外;對於在邊境貿易中出現圖書外洩行為,則禁止其再進行任何的商業活動,並對其進行最少的3年處置。如果從事的是一些圖書印刷方面的,對其進行最為嚴重的懲罰,一生不得出獄。

通過這些嚴格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圖書情報洩露現象。從而保證了國家的局勢穩定,為宋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創造了穩定的局面,同時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了宋代精神文明建設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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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強對軍政情報的保密管理

為了便於實施對情報的保密管理,北宋政府在西北地區設置了專門的情報機構,專業負責處理重要的軍政機密事宜。宋真宗時期,在雄州設置“機宜司”,“專掌本州邊境軍要機密事”。也就是說,雄州機宜司是專門負責情報事務的機構。

除了雄州,北宋還在環慶、涇原、秦鳳、河東和鄜延五路各置“都總管經略安撫司”,下設屬官“管勾機宜文字”專管情報政要事宜。另外還設“急腳遞鋪”,專門負責傳遞事關外交和軍政機密的文書。對情報處官員的職責,宋朝明確規定,禁止中下級官員參預情報事務,減小軍機政要知情者人員,並對情報機構機要文件的收復、交移和備案等環節做了祥細的程序規定。

總的來看,宋朝對西北邊防軍政情報的控制,措施全面、刑律嚴格,防範與懲治並舉。通過一系列對嚴防情報外洩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實施,逐步形成了情報信息的防控體系,對維護西北邊防安全和國家安全具有極為重要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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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宋朝為防止洩密而採取的技術手段

為了保證間諜等情報工作人員的情報活動的順利進行,必須與當時的各種先進技術手段相配合。間諜等情報工作人員傳遞情報必須要用非常規手段,而且為了防止情報洩露,也要採用最先進的保密措施。

1.字驗

宋代在情報保密領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首創了密碼技術。當時的密碼被稱為“字驗”。

《宋史》記載:“凡軍行計會,不免文牒,或主司遺失懼罪,單使被擒,軍中所謀,自然洩露。故每分屯軍馬之時,與主將密定字號,各掌一通,不令左右人知其義理。但於尋常公狀文移內,以此字私為契約,有所施行,依此參驗。不得字有重疊,及用兇惡嫌疑之語。每用文牒之上,別行寫此字驗,訖,印其上發往。如所請報,到,許,即依號卻寫印遣回;如不許,即空之。此惟主將自知,他人皆不得測。符彥卿元用四十條,以四十字為號;今檢得只有三十七條,內亦有不急之事,今減作二十八字。所貴軍中戎旅之人,事簡易記。詔並從之。嘉祐四年,三司使張方平編驛券則例,凡七十四條,賜名《嘉祐驛令》。”

關於字驗的使用方法和作用,《武經總要》中也有詳細的記載和說明。另外,字驗之法還可以和傳信牌相互配合使用。《宋史》中對傳信牌的使用也有詳細的記載:“又別用傳信朱漆木牌,應系給軍中往來之處,每傳達號令、關報、會合事宜及發起軍士三百人以下即用”。

在傳遞情報時採用這種字驗之法,可以有效地防止因傳信牌中的字條被敵軍奪去而洩露了重要的軍機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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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蠟書

蠟書也稱為蠟彈、蠟丸。是宋朝時期防止情報洩露的另一種方法。在歷史電視劇中還可以經常見到的。據《朝野類要》記載,“

以帛寫機密事,外用蠟固,陷於股肱皮膜之間,所以防在路之浮沈漏洩也”。蠟書因輕捷、簡便、又易於攜帶,為宋朝軍事情報傳遞經常採用。《宋史•種世衡》記載:“世衡為蠟書,遣嵩遺剛浪口夌”,邊將種世衡使用這種方式來離間西夏君臣,以求達到戰場上所不能起到的效果。

此外,傳遞情報的人員在敵我之間往來時,由於路途遙遠,難免會遇上下雨或者淌水過河等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紙張、布帛等沾水後,字跡就會變模糊而無法辨認。而蠟丸、蠟書恰好具有防水的優點,這就能夠保證情報可以安全、完整地傳送到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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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礬書

礬書其實是利用的一種化學反應,將字用明礬水寫在紙上或者衣服、布帛上,等幹了之後就看不出任何字跡,即使被對方發現,也不能獲取所隱含的情報內容。只有再沾上水才能顯出字跡。因此,這也是非常高明的情報保密技術。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開封被金軍圍困之時,宋欽宗“以礬書為詔”,再命曹輔秘密地把詔書送給康王,因為當時金人防範得很嚴密“朝廷人每出,金人搜索文字蠟書,故以礬書帛,入水方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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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諧音,異義

諧音異義是漢字的一個特點:同一個字可以讀不同的音,不同的字又發相同的讀音;同樣的意思可以用不同的詞組來表達,而一個詞組因其字發音不同又會有不同的意思。這正好符合情報需要隱秘的要求。

種世衡在青澗城離間李元昊和野利旺榮時,派人給野利旺榮寫了封信,“大王(指旺榮)所遣三位密使已至,且受了重用。朝廷知大王有降意,特命為夏州節度使,月俸錢萬緡,旌節已至,趣其歸附,以棗綴畫龜,喻其早歸之意。”

棗”音同“早”,“龜”音同“歸”,合起來正是“早歸”。不直言,而以物與圖示之,隱喻致意,宛若暗號。種世衡在蠟書中就以“棗綴畫龜,喻其早歸之意”來完成離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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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空飄、鴿子、箭書

“空飄”就是我們說的風箏,有時也被稱為紙鶯。大約在漢代就被用來傳遞消息。《資治通鑑釋文》對紙鶯的解釋是:“紙鷗處脂切,以紙為之。系以長繩,順風而放。軍中用以傳信,亦曰紙鶯”。

鴿子也經常用來傳遞情報。在好水川之戰中,西夏就是利用鴿子來獲知宋軍行蹤的。元昊事先設下埋伏,引宋軍入甕,再用百隻信鴿來作為發起攻擊的情報信號,從而一舉獲勝。鴿子在好水川一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些方式不必間諜親自到敵方去,大大降低了危險性。但是,因為風箏、鴿子傳遞情報容易受到風向、自然條件的影響,偶然性很強,其效率也大大降低。同樣,射箭傳書也存在這種問題,射箭技術再好,也會有誤差,即使射入目標範圍以內,能否被人發現還是個問題。所以這些方式只能是特殊情況下的一些輔助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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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化裝

如果敵方對間諜的防範十分嚴密,間諜就必須經常隱藏自己真正的身份,喬裝改扮,具備一定的化裝技巧就成為情報工作人員必備的一項技能。在宋夏戰爭中就有這樣一則事例:麟州之圍,苗繼先募吏民有能通信求援於外者,通引官王吉應募,繼先問須幾人從行,吉曰:“今虜騎百重,無所用眾。”請凳發,衣胡服,挾弓矢,資口糧,詐為胡人,衣縫而出。遇虜問,則為虜語答之,兩晝夜,然後出虜寨之外。走詣府州告急,府州遣將兵救之,吉復間道入城,城中皆呼萬歲”。

北宋政府為防止情報洩露想盡各種辦法,從交通管制到限制相關人員的出入國境,從禁書令到規範圖書的出版發行制度,從查察奸細到保密制度以及做好情報工作所需的技術手段,凡是可能涉及洩漏軍機秘密的方面都做了細微周密的防範工作。這正說明了宋朝政府對於情報工作的重要性有足夠清醒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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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宋朝邊防情報洩露主要是在圖書的流通上,因此,宋庭根據自身的情況對邊防情報保障採取了非常嚴格的措施,對於保證國家安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邊防安全是每一個國家需要注意的問題,在邊防情報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學習借鑑宋代政策有利的一面,建立更為健全的政策體系,為國家局勢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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