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牽動著全中國人民的心,每天消息一個接著一個。諸多省市進一步延長了開工時間。
假期期間,企業提前開工或者安排在家辦公,應當如何計算工資?
工貓管家都給你整理好了~
1、春節延長假期屬於法定節假日嗎?
不是法定節假日,屬於臨時假日。其中1月31日原為正常工作日,2月1日為調休上班時間,2月2日原本即為休息日,延長假期實質增加的是1月31日和2月1日兩天的休假時間。是因疫情防控所需而臨時增加的特殊休假。
2、延長假期期間,企業可以強制復工嗎?
不可以(特殊行業除外)。延遲復工系地方政府為應對疫情而採取的緊急應對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第77條規定: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
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另據《刑法》第330條規定: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對責任人可進一步追究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延遲復工期間,可以要求員工在家辦公嗎?
可以協商。延期復工期間,企業可以與員工協商一致在家辦公,同樣算作加班。企業予以安排倒休或者給加班費。
4、延長假期期間開工,需要給加班費嗎?
延期期間安排工作,給予加班費或者安排補休。公司安排員工在延長春節假期的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上班的,應當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採用標準工時的,應當支付200%的加班工資,採用綜合計算工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150%的加班工資,採用不定時工時,不支付加班工資)。
5、延期復工期間,可以不發工資嗎?
不可以。延期復工期間,對於休息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6、企業要求提前復工,員工拒絕,能算曠工嗎?
不能。防疫期屬於特殊時期,除非特殊情形,企業擅自復工,不僅存在疫情風險,還會產生妨礙傳染病防治的違法風險。除非崗位的特殊需要,不能提前到崗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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