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4号)

为充分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七次会议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第6号通告,各级各类学校按往年3月1日开学做好充分准备,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各地区要按照省教育厅、州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要求和“一地一校一策”原则,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前安排教职工到岗,开展防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储备。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师生聚集区域进行全面清洁、通风、消毒,确保无死角、全覆盖。

四、目前仍居州外的学生及家长,应严格遵守旅居地和省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安排好返回时间,履行登记报告和14天居家隔离等义务,提前准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开学时,州外返回的学生须持所在社区出具的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方可报到。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师生进入学校时做好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入校。

六、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做好公共区域定期消杀等工作,全方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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