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明知故犯!姜堰一男子執意通行,還撓傷執勤輔警

2月9日,泰州市姜堰區三水街道一男子因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間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毆打執勤輔警被警方抓獲處罰。

江蘇泰州:明知故犯!姜堰一男子執意通行,還撓傷執勤輔警

據瞭解,當天上午9時許,家住三水街道狀元村的劉某從家中外出,想前往橋頭農商行存錢,在其經過橋頭防疫檢測點時,被三水派出所執勤輔警王建軍攔下,王建軍勸說劉某回家,特殊時期,卡口不讓通行。可劉某不聽勸返,堅持要通過檢測點去銀行存錢,結果遭到了其他工作人員的一致阻攔。面對對方“人多勢眾”,劉某氣不打一處來,便衝上前撓了第一個阻攔他的王建軍一把,致使王建軍頸部受傷。其後,現場工作人員報警,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瞭解情況後將劉某傳喚至公安機關。

江蘇泰州:明知故犯!姜堰一男子執意通行,還撓傷執勤輔警

面對民警的詢問,劉某稱自己知道政府發佈了相關工作通告,村幹部也上門告知過只能2天出門一次採購必需物資。當時他只是想去銀行看一下,如果營業就把錢存掉,可遭到執勤人員阻攔後,一時衝動就將對方抓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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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在明知政府發佈通告的情況下,仍然企圖通過禁行卡口,並無故毆打工作人員,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警方已給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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