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針對疫情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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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中小企業在嗯,那個嗯,防疫期間如果時間較短的話,還是應該發給工人正常的工資,如果企業確有困難,嗯嗯,那麼可以和工人進行協商,那麼嗯,因為畢竟工人在騎,沒有一項期間創造了價值,那麼如果一情呢?嗯,時間較長的話,那麼可以發給工人正常的生活費,如果要是說嗯,企業或者是中小企業,有裁員或者是減員的,這麼一個意向的話,我認為應該與工人進行協商,進行相應的補償之後,


與希望同行的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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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月1號到2月9號期間的工資,對在此期間放假而未上班的員工,企業應發放全額工資。

二、企業可以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調休而減輕企業負擔,如年休假休完仍有假期或者不能安排調休(但需要和員工進行協商,徵得員工的同意),這期間工資應全額髮放。

提請注意:2月8日和9日原本就是休息日。

三、2月1日和2日上班的員工,按200%計發加班費。因2月1日和2日不是法定節假日,但屬於國務院規定的假期,按照規定應計發加班費,但可以安排調休。

四、2月1號到2月9號期間上班的員工,企業應發放全額工資(具體以每個城市的文件規定為準)。

五、春節期間安排員工值班,1月25日至1月27日的工資按照不低於月平均工資或日平均工資(按時計酬)的3倍支付,其它四天均為公休日(可安排調休),工資按照不低於月平均工資或日平均工資(按時計酬)的2倍支付。

六、企業可以和員工協商,就工資支付方式以及工資支付的多少的問題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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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受疫情影響,中小企業面臨困難,尤其是企業主及員工最關心的復工及工資待遇等問題,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春假及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應如何發放?

(1)延長春節假期期間(1月31日至2月2日)

延長的春節假期期間,企業安排員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企業延遲復工期間(2月3日後)

自2月3日開始計算,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非自然月、周)。

1)員工提供了勞動的(包括靈活在家上班),企業應正常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待遇;

2)企業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正常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待遇,但同時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

1)員工提供了勞動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企業可與員工協商一致安排其待崗,北京企業應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員工基本生活費,具體薪酬支付企業可與員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

疫情期間中小企業工資發放指南

二、特殊情況員工的工資應如何發放?

(1)因工患病員工

企業員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療休息的,應當享有醫療期。員工醫療期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後被排除)隔離期間

經隔離、醫學觀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攜帶者後,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3)結束隔離措施後,需繼續在家休養的員工

員工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的,應當按照病假處理;未提供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的,可以優先安排員工帶薪年休假、加班調休、用人單位的其他福利假期;無醫療診斷證明,無假期抵扣的,可以申請事假。

(4)按照規定自行隔離的員工

根據政府部門的通知,離開湖北地區或者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到京人員應自行隔離14天,對於該期間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三、企業主應對策略

(1)與員工協商帶薪年休假

延遲復工期間(不包括1.31-2.2),企業可與員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 1 年不滿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

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但企業不得強制員工帶薪休假。

(2)延遲日期發放工資應及時告知

企業因延遲復工或金融機構暫停對公業務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不屬於無故拖欠工資行為,但應及時告知員工,並在條件具備後立即發放工資。

(3)靈活安排員工工作方式

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其他企業可與職工協商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4)申請調整工時制度與員工協商溝通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

1)企業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按照生產經營需要,實行輪崗調休;

2)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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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1月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人社部發〔2020〕8號。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看看相關規定。

其中的第三條與你的問題相關。

三、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

(四)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五)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六)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中小企業並未有特殊規定,原則上參照執行。


麥冬333


原則上國定節假日期間按國定工資標準發放。

由於今年疫情防控延期開工的,本著大災大難共度難關出發,發給每個省或市發佈的基本生活費的80%;既維持了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又儘可能的減少企業的經濟壓力。

也許有人提出當前企業員工將承受巨大的房貸按揭等經濟壓力。但本人認為,企業未必有承擔這些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員工房貸等理由來強加於企業發放正常的工資標準是完全不合理的,你買房嚴格意義上跟企業沒有任何關係,在購房時就應有充分的風險承擔能力;企業不是保姆,不是慈善機構。企業面對的是商場,商場也是戰場;面對如此大災大難,各中小企業主的壓力是巨大的,相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有責任幫助企業度過難關;作為企業員工,國有災也應有所擔當。


夢景景觀


其實工資發放主要是看企業的流動資金、變現產品、融資能力而定,一般有以下幾種解決辦法:

1、如果自有資金流很緊張只能撐3月,又沒有辦法融到外部資金,那麼為了保住公司,可以和員工協商,工資延遲發放,大家共渡難關。

2、如果自有資金只夠維持1個月的話,並且沒有外部資金和股東重新注入資金的話,那麼把1月份的工資給員工結算清楚,可以申請破產保護。

3、如果自有、股東及外部融資可以維持6個月以上工資,那麼為了保險期間,可以暫時先發基本工資,績效和獎金部分可以延後發放,延遲的部分可以給員工算5%–8%的利息,算作對大家都補償。

在這裡我想說,不管是企業主還是員工,疫情當下都不容易,大家都相互理解,共同克服苦難 ,相信疫情終會結束。


吉吉巴巴


作為一個普通人,只想說,國家有難,八方支援,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疫情來臨,波及的不僅僅是患者,更有成千上萬的普通百姓。

當然,普通百姓中也包含企業主們。無論大、中、小企業家,如果能夠負擔起,在危急時刻給到員工溫暖,員工對你自然也會感激萬分。如果確實有困難,作為員工也請理解,畢竟企業主負擔的不是一個人的責任,而是一個企業所有人,乃至其家人的責任。

都說危難時刻見真情,危急時刻見人性。我們大家攜起手來度過難關,迎來的一定是陽光燦爛的明天!


夢中有星辰


我是石家莊大唐製冷設備公司的企業法人,我們屬於規下企業,鑑於企業長遠發展需要,公司決定從2020年02月03號起按時全額髮放工資,五險一金按照規定繳納公司部分。

我們認為應該在疫情期間按時足額髮放員工工資(獎金停發,績效獎勵按規定執行),我們是基於以下幾個方面考慮的:一是從長遠著想公司發展離不開員工;二是工資是員工日常生活的基本經濟來源;三是如果停發或減額髮放勢必會影響員工的心情,繼而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雖然受疫情影響,企業因此會蒙受巨大損失,畢竟停業期間沒有進項,可房租、水電、物業、工資、社保、貸款等必須支出項也會讓企業步履維艱,但相對於員工來說,員工更像弱者,所以我們決定疫情期間都應該按時足額髮放工資。





孟琴鋒


疫情期間,對於發放工資給以下建議:

1.使用銀行轉帳方式,可以到銀行辦理代發工資業務,僅供員工工資單就可以了。該業務需要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等文件。

2.使用手機銀行轉賬,數額較大的人員較多的,需要到銀行開通相關功能限制。

3.使用微信轉賬,數額較小的,可以使用微信轉賬方式。

4.使用支付寶轉帳,該功能有群發工資,多人發工資,需要事先設置好人員的支付寶帳號。

為了避免病毒間接傳染,儘量不要使用現金,若不得已,請做好現金消毒防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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