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基或潛射核導彈一旦發射失敗,會發生核爆炸嗎?


不會。核導彈在發射前有很複雜的技術測試流程,必須是完全合格才行,如果發現技術故障,發射必須終止。萬一導彈發射之後發動機或彈頭出現異常,導彈上的自毀裝置也會將導彈摧毀。當然,導彈在未發射或剛剛發射之後由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爆炸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這種爆炸只是一般意義上的化學爆炸,不會引發核爆炸。原因很簡單,核爆炸的條件太苛刻了,除非你是故意讓它爆炸,否則它無論如何也是爆炸不了的。核彈有兩種:原子彈和氫彈,其中氫彈必須以原子彈爆炸作為引信,所以,這裡的核心問題是,原子彈發生核裂變反應(即通常意義上核爆)的條件是什麼?概括地說,這個條件就是核材料必須超過臨界質量,如果達不到,鏈式反應就會停止,核爆炸就不能實現。但是,為了安全和正常使用起見,原子彈在平時貯存時還不能達到臨界質量。所以,原子彈內的核材料都是分開放置的,或者達不到發生鏈式反應應有的密度,在起爆時用高能炸藥瞬間將分散的核材料聚合在一起或將一個空心球形核材料壓縮至一定密度從而達到能夠發生核爆的超臨界狀態。如此苛刻的核爆條件,顯然是一般的爆炸所無法滿足的。如果導彈發射出現故障併發生爆炸,有可能將核彈頭損毀,將核材料炸散,但這個時候主要的危害是核材料裸露所產生的各種輻射,而不是核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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