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推薦之《萬曆十五年》——第五章,海瑞——古怪的模範官僚5


好書推薦之《萬曆十五年》——第五章,海瑞——古怪的模範官僚5

海瑞


好書推薦之《萬曆十五年》——第五章,海瑞——古怪的模範官僚5

然則像大地主徐階那樣無限地擴充家產,巧取豪奪,則不能不與文官集團的整體利益發生衝突。他的所作所為已經激起民憤,威脅了整個的官僚政治。無論出於陰還是出於陽,文官集團都不能允許他如是地獨佔利益,為所欲為。

案情一經揭發公開,立即為全部輿論所不容,而使徐階失去了防禦的能力。文官們可以用皇帝和法律的名義加給他以種種罪名,使他無法置辯。他在海瑞罷官之後仍然遭到清算。他家裡的全部土地最後據說落實為6萬畝,全部被沒收。他的一個大兒子遠戍邊省,兩個小兒子降為庶民。如果不是張居正的援手,徐階本人都會難於倖免。

然而對於農民的剝削,絕非限於這種突出的案件。剝削是一種社會現象,綿延數千載,代代相傳,在當日則為文官集團家庭經濟的基礎。官僚家庭用做官的收入放債買田,為構成農村經濟的一個重要環節。“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富家的沒落和貧家的興起,其間的盛衰迭代,消替流轉乃是常見的現象。

但這種個別成員之間的轉變無礙於整個階級的面貌,社會依然穩定地保持著剝削和被剝削這兩個集團。海瑞的干預土地所有權,其倫理上的根據和法律上的是非姑且置之不論,只說他以個人的力量,只憑以不怕死的諍諫得來的聲名作為資本,而要使整個社會機器停止轉動,也就無怪乎不能避免“志大才疏”的評語了。

使這位好心的巡撫所更加無法理解的,則是農村的信用貸款不能合理解決的癥結。我們的帝國缺乏有效的貨幣制度和商業法律。這兩個問題不解決,高利貸就無法避免。

幣制的問題肇始於兩百年前。開國之初,洪武皇帝下令發行的大明寶鈔,既不能兌現,也不能用以交納田賦。其發行的方式也不是通過商業機構,而是通過發放官俸、賞賜官軍和賑濟災民等方式流通於社會。而且,最根本的問題是在這種通行票據發放的時候,政府並沒有任何準備金。如果這種發行貨幣的辦法能夠成功,那確乎是重新分配財富的最簡便的辦法了。

然而事實上其中的奧妙在一開始就被識破,雖然政府嚴令禁止以金銀物貨交易,違者治以重罪,民間卻置若罔聞。寶鈔在最初就沒有能按照面額使用,數十年後即等於廢紙。

洪武即位以後,政府曾經鑄造過洪武通寶銅錢。由於銅錢使用不便,洪武八年乃發行寶鈔作為法幣。這一生財之道既經開闢,政府就不再願意繼續鑄錢,以免和法幣發生競爭。其後由於形格勢禁,再度感到鑄錢的必要,但許多問題又隨之而產生。官方沒有充分的現金收入,只能少量鼓鑄,而所鑄成的銅錢又有欠美觀和整飭,其後果就只能為私鑄大開方便之門。

各種雜有鉛錫、形制濫惡的劣質銅錢充斥於人民的經濟生活之中,用者怨聲載道,有些人就拒絕使用。這種情形造成了通貨緊縮,致使商業蕭條,失業者不斷增加。面對這一嚴重的社會危機,政府不得不承認失敗。於是無需鼓鑄的碎銀乃不可遏止地成為公私交易中通用的貨幣。

碎銀通貨君臨於全國人民的經濟生活之中,其“政績”自然也不能完美無缺。首先,碎銀沒有足夠數量的銅幣作為輔助,零售業極受限制。其次,這種貨幣既非政府的財政機構所統一發行,主管當局就無法作必要的調節,以伸縮全國貨幣的流通量。更為普遍的情況乃是一般富裕的家庭如不放債買田,必將金銀埋於地下,或是製成金銀器皿首飾(其方便之處,乃是隨時可以復原為貨幣)。

可是這種趨勢,必更促使通貨緊縮,使農民借款更加不易。以上種種因素刺激了高利貸者的活躍,而追本溯源,卻依然要歸之於政府的無能。好心的巡撫想要用一時的政治力量去解決這些財政和經濟政策上的問題,無疑是捨本途末,其結果必然是事與願違。

如果存在有效的商業法律,在信用貸款中還可以使用商業票據,以補足貨幣的流通量。但是本朝法律的重點在於對農民的治理,是以很少有涉及商業的條文。合資貿易、違背契約、負債、破產等等,都被看成私人之間的事情而與公眾福利無關。立法精神既然如此,法律中對於這一方面的規定自然會出現很大的罅漏,因而不可避免地使商業不能得到應有的發展。

本朝的官僚政治把這種情形視為當然。因為立國以來的財政制度規定了財政收入由低級單位側面收受為原則,無需乎商業機構來作技術上的輔助。地方官所關心的是他們的考成,而考成的主要標準乃是田賦之能否按時如額繳解、社會秩序之能否清平安定。扶植私人商業的發展,則照例不在他們的職責範圍之內。

何況商業的發展,如照資本主義的產權法,必須承認私人財產的絕對性。這絕對性超過傳統的道德觀念。就這一點,即與“四書”所倡導的宗旨相背。海瑞在判決疑案時所持的“與其屈兄,寧屈其弟”等等標準,也顯示了他輕視私人財產的絕對性,而堅持維繫倫理綱常的前提。

可是我們傳統經濟也另有它的特點。財產所有權的維護和遵守契約的義務,不能在大量商業中徹底維持,卻最有效地體現於農村中的租佃及抵押上。這些契約所涉範圍雖小,其不可違背已經成為社會習慣,農村中的士紳耆老就可以保證它們的執行,只有極少數的情況才需要驚動官府。因為如果不是這樣,整個帝國的農村經濟就無從維持。所以,海瑞無視於這些成約在經濟生活中的權威意義,單憑一己的是非標準行事,如果不遭到傳統勢力的反對,那反倒是不可設想的事了。

所以戴鳳翔參劾他的奏疏中說,在海瑞的轄區內佃戶不敢向業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貸方還款,雖然是站在高利貸一方的片面之辭,然而如果把這種現象說成一種必然的趨勢,則也不失為一種合理的推斷。而

這種現象一旦發生並蔓延於全國,則勢所必然地可以危及全帝國的安全。戴鳳翔的危言聳聽所以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原因即在於此。

在被迫退休之後,海瑞編印了他從政期間的記錄,其中包括各種公私文件。流傳到今天的這部文集,反映了海瑞確實是一個公正而廉潔的官員,具有把事情辦好的強烈願望,同時還能鞠躬盡瘁地去處理各種瑣碎的問題。

使讀者首先注意到的,是他處理財政問題的篇章。在洪武時代制定的賦役制度,流弊已如上述。其最為百姓所苦的,厥為名目繁多而數額無限的“役”。大戶人家可由官僚的身分而蠲免,這些沉重的負擔就不可避免地落在中小地主身上,並往往使他們傾家蕩產。在推行了近二百年之後,帝國政府已深深感到窒礙難通而不得不加改革。改革的辦法是把各種名目的賦役摺合成銀兩,以附加稅的形式遍加於全境的土地上,不分貧富,計畝徵銀。這種新的稅制稱為“一條鞭法”。地方政府就用這些附加收入以支付各種力役。

一條鞭法有其簡明易行的優點,也多少限制了花樣百出的舞弊營私。但過去按田畝數量而以累進稅方式而分派的各種賦役,此時以平均的方式攤派,本來屬於富戶的一部分負擔從此即轉嫁於貧家小戶。這也就是放棄了理想上的公允,而遷就事實。出於對農民的同情,海瑞廢除了自己應收的常例,並以種種方法限制吏胥的舞弊。但是這些改革,仍然收效甚微。

因為本朝的財政制度雖然技術簡陋,牽涉面卻十分複雜,如果加以徹底改革,必須釐定會計制度,在中上級機構中,實行銀行管制的方式,亦即無異於徹底改組文官集團,這當然是無法辦到的。再則海瑞的著眼點也過於瑣屑,他被政敵攻擊為不識大體,也不盡是鑿空構陷之辭。比如說,他的節約到了這種程度,除非吏員送上一張繕正的公文,他決不另發一張空白的文書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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