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來縣檢察院對一涉疫案件依法從快作出批捕決定

2020年2月10日,懷來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從快對一涉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0年2月1日15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梅某某駕車回家途經本村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檢查點時,拒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和登記,對工作人員進行叫囂和辱罵,並下車從車後備箱內取出斧頭,一手舉斧頭一手推搡六名在場工作人員,致一人倒地,後開車闖過設卡繩,其行為嚴重擾亂防疫檢查工作的正常秩序。

懷來縣院獲悉公安機關對梅某某立案偵查後,及時提前介入,瞭解案情,積極引導偵查,建議補充完善多項證據材料快速提請逮捕。

懷來縣檢察院對一涉疫案件依法從快作出批捕決定

受理該案後懷來縣院認真嚴格審查,並組織檢察官聯席會議進行研究討論,認定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梅某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惡劣行為,影響極壞。為依法嚴厲打擊該犯罪行為,遏制其囂張氣焰,保障防控工作順利進行,經快速審查,三日內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來源 張家口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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