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全縣車輛人員流動管控的通告
當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確診、疑似病例新增居高不下,無湖北旅居、接觸史的病例時有發生,隱性病源風險極大。為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阻斷新型冠狀病毒聚集性和社區傳播,確保全縣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在縣城範圍內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管控車輛人員流動,現通告如下:一、除事關疫情防控、復工復產以及工作必需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外,除經營藥店、生活必需品的門店人員外,除急需就醫、購買必要生活物資、處理家庭特殊情況人員外,其他所有市民要堅決做到“居家防疫、足不出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
嚴禁到各類公共場所扎堆聚集活動;
嚴禁串門、聚會、走親戚、參與群體性活動;
嚴禁舉辦各種集聚活動,“紅事”一律停辦,“白事”從簡;
嚴禁亂倒垃圾,隨地吐痰,對人咳嗽、打噴嚏;
嚴禁在公共場所亂塗亂抹髒物。
二、各小區只設一個分別供車輛和人員的出入口;城中村在主要街道設置防控檢測點,其他小巷路口視情況有序封閉,嚴控車輛人員流動。
必須實行“一門進出”封閉管理,減少居民隨意出入;
必須積極配合檢查點檢測,如實登記車輛有效證件,嚴格篩查外來人員和發現發熱人員;
必須如實報告、登記個人信息和家庭成員具體情況,不得隱瞞外來人員、不得隱瞞與確診患者接觸史、不得隱瞞有
旅居湖北等重點疫區史;
確需出入必須攜帶身份證,佩戴防護口罩,未戴口罩者堅決予以勸返;
必須絕對服從工作人員規勸、引導、管理;
如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症狀,必須及時到定點醫院就診,家人自覺嚴格執行隔離觀察。
三、自2月14日起,全面實施車輛通行管控,除軍警、消防、救護、工程救險、運鈔、環衛保潔等特種車輛和應急物資運輸、生活必需品運輸、疫情防控、運送危重病人等緊急情形的車輛以及疫情防控辦批准通行的車輛外,其它車輛一律按照規定尾號上路行駛,每日可以通行的車輛尾號為週一1、6,週二2、7,週三3、8,週四4、9,週五5、0,週六1、3、5、7、9,週日2、4、6、8、0,車號末尾是字母的按0對待,沒有按照規定行駛的車輛,一律不準通行,現場查扣。
四、對干擾、阻礙相關人員正常履行檢測程序的,拒絕、阻礙醫療救護、疫情防疫等人員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留驗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不聽從卡口人員管理、勸導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處。
特此通告
廣靈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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