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广灵县关于实施全县车辆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关于实施全县车辆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确诊、疑似病例新增居高不下,无湖北旅居、接触史的病例时有发生,隐性病源风险极大。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聚集性和社区传播,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车辆人员流动,现通告如下:一、除事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以及工作必需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除经营药店、生活必需品的门店人员外,除急需就医、购买必要生活物资、处理家庭特殊情况人员外,其他所有市民要坚决做到“居家防疫、足不出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严禁到各类公共场所扎堆聚集活动;

严禁串门、聚会、走亲戚、参与群体性活动;

严禁举办各种集聚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从简;

严禁乱倒垃圾,随地吐痰,对人咳嗽、打喷嚏;

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涂乱抹脏物。

二、各小区只设一个分别供车辆和人员的出入口;城中村在主要街道设置防控检测点,其他小巷路口视情况有序封闭,严控车辆人员流动。

必须实行“一门进出”封闭管理,减少居民随意出入;

必须积极配合检查点检测,如实登记车辆有效证件,严格筛查外来人员和发现发热人员;

必须如实报告、登记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具体情况,不得隐瞒外来人员、不得隐瞒与确诊患者接触史、不得隐瞒有

旅居湖北等重点疫区史;

确需出入必须携带身份证,佩戴防护口罩,未戴口罩者坚决予以劝返;

必须绝对服从工作人员规劝、引导、管理;

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家人自觉严格执行隔离观察。

三、自2月14日起,全面实施车辆通行管控,除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运钞、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和应急物资运输、生活必需品运输、疫情防控、运送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形的车辆以及疫情防控办批准通行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按照规定尾号上路行驶,每日可以通行的车辆尾号为周一1、6,周二2、7,周三3、8,周四4、9,周五5、0,周六1、3、5、7、9,周日2、4、6、8、0,车号末尾是字母的按0对待,没有按照规定行驶的车辆,一律不准通行,现场查扣。

四、对干扰、阻碍相关人员正常履行检测程序的,拒绝、阻碍医疗救护、疫情防疫等人员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留验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不听从卡口人员管理、劝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特此通告


广灵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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