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出臺十一條“硬核”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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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減輕水電氣費負擔。縣域內的“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企業和生產疫情防控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的中小微企業”由縣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或縣主管部門進行認定。此類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產生的水、氣費按10%給予補貼,電費按30%給予補貼。限上或規上企業的補貼由縣財政承擔,17個鄉鎮轄區內的限下或規下企業的補貼由縣、鄉鎮各承擔50%,3 個街道辦轄區內、晨光園區的限下或規下企業補貼由縣財政、街道辦和晨光園區分別承擔70%和30%。企業應當在疫情防控響應解除後1個月內申報,限下或規下企業由企業所在地鄉鎮(街道)、晨光園區審核後報縣主管部門,限上或規上企業由縣主管部門審核後同限下或規下企業一併報縣政府審批。

、實施物流成本補貼。縣域內“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場、超市、連鎖便利店、批發市場和因疫情原因外運積壓農產品的商貿流通企業”由縣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或縣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產生的物流費用,給予70%的補貼,每戶企業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限上或規上企業的補貼由縣財政負擔,17個鄉鎮轄區內限下或規下企業的補貼由縣、鄉鎮各承擔50%,3個街道辦轄區內、晨光園區的限下或規下企業補貼由縣財政、街道辦和晨光園區的分別承擔70%和30%。企業應當在疫情防控響應解除後1 個月內申報,限下或規下企業由企業所在地鄉鎮(街道)、晨光園區的審核後報縣主管部門,限上或規上企業由縣主管部門審核後同限下或規下企業一併報縣政府審批。承擔縣政府保供物資調運任務的經濟組織產生調運物流費用由縣財政全額負擔,企業應當在保供物資調運任務完成後10天內申報,由縣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縣政府審批。

三、減輕企業租金負擔。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應當在3月底前提出減免申請,由國有資產出租單位審核確定後報縣國資辦備案。鼓勵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運營主體是指將樓宇或商場或交易市場主要份額物業對外出租,從事商貿服務業業態,並統一商業運營或物業管理的經濟組織,且能提供本經濟組織已交納2019年四季度稅款資料)適度減免中小微租戶疫情期間的租金,對減免租金業主給予其減免金額10%的補貼,補貼額累計不超過10元/平方米且每戶業主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限上或規上減免租金業主的補貼由縣財政負擔,17 個鄉鎮轄區內的限下或規下企業的補貼由縣、鄉鎮各承擔50%,3 個街道辦轄區內、晨光園區的限下或規下企業補貼由縣財政、街道辦和晨光園區分別承擔70%和30%。企業應當在疫情防控響應解除後1 個月內申報,限下或規下企業由企業所在地鄉鎮(街道)、晨光園區審核後報縣主管部門,限上或規上企業由縣主管部門審核後同限下或規下企業一併報縣政府審批。

四、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3月31日前組織相關人員到我縣企業就業的,應當在4月底前向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申請,經審核後在縣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按5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中小微企業在停工期間以企業為單位組織職工自主選擇與職業技能相關的線上培訓課程,計劃報經所在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同意後參加線上培訓,培訓結束後1個月內,由企業向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按實際培訓費用全額給予補貼。

五、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

六、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大對企業融資扶持力度,推動“提升貸”擴容擴面落實落地,力保全縣2020年一季度貸款規模達到1億元以上。對符合條件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免徵和退還程序向稅務部門具體諮詢。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人行富順縣支行2020年向地方法人機構投放支農支小再貸款資金不低於1億元,先投向支持疫情防控的民營中小微企業。

八、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我縣可發放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資金的銀行為農業發展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5家銀行,貸款投向為列入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企業。(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審計署《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文件);因向上述企業續做擔保業務產生的擔保費用,企業應當在擔保發生後1個月內申報,由縣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縣政府審批。

九、支持企業恢復擴大產能。對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縣域內累計主營業務收入實現10%以上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累計商品銷售額或營業額實現10%以上增長的縣域限上商貿企業和累計主營業務收入實現10%以上增長的縣域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每戶1萬元的資金獎勵,對同比增速在10%以上且增量全縣前10強的工業、服務業企業,每戶再給予2—5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由縣財政承擔,企業應當在4月底前向縣主管部門申報並經審核後報縣政府審批。

十、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企業生產。鼓勵納入支持範圍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加班加點,對企業支付的員工加班工資按相關規定給予補助,原則上每個企業每月不超過3萬元。

十一、實施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保2020年一季度民營中小微企業貸款增加10億元,全年信貸餘額、戶數高於2019年水平。深化民營小微企業“服務零距離、融資大暢通”金融服務專項行動,對有融資需求的受疫情影響民營小微企業落實“主辦行”制度和金融顧問服務,建立幫扶輔導“白名單”,2020 年幫扶輔導受疫情影響的民營小微企業不少於100 戶。對因非主觀因素導致不良信用記錄且有發展前景的民營小微企業,在疫情期間推行專項信用救助,綜合採取放寬信貸准入條件、調整貸款期限、辦理無還本續貸等措施,幫助重建良好信用,恢復融資能力,緩解疫情對民營小微企業融資的影響。為民營小微企業融資提供高效對接通道,加快推廣天府信用通平臺(www. tianfucredit.cn),促進多維度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富順小微個企應急金融需求平臺(二維碼附後),實現疫情期間融資信息平臺化管理,金融機構原則,上優先向納入信息化平臺管理的個企放貸。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富順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撤銷。中央、省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嚴格遵照執行。同類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本措施由各牽頭單位負責解釋。

縣政府政務服務熱線: 12345

工業企業服務專線: 13890022136 黃鈾

商貿企業服務專線: 13568320593 曾國斌

富順出臺十一條“硬核”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

富順小微個企應急金融需求平臺二維碼


編審:羅懷成 楊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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