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這四種類型貸款職工可申請延緩償還公積金貸款

2月13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獲悉,疫情防控期間我省進一步用好用活住房公積金政策,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等四類情形的貸款職工可以申請延後還款期限,緩解困難職工還貸壓力。

在允許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後,我省進一步將公積金支持政策向廣大貸款職工延伸。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等四類情形的貸款職工,如無法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的,可在疫情解除後向各市縣直屬公積金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核實可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其餘貸款職工最遲在當月最後一日足額償還當月應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

省公積金管理局還放寬連續繳存認定申請貸款條件,儘可能滿足職工貸款需求。2020年1月至7月期間,繳存單位(含此期間已開業未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8月底前一次性補繳的,在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視同連續繳存。

省公積金管理局要求各市縣直屬公積金管理局主動核查超期要件,方便困難職工申請辦理 。 自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後一個月內,職工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導致所需提供的《個人徵信報告書》、《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等資料超過有效期規定的,各市縣直屬公積金管理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核查。職工對核查結果有異議或無法查證的,職工本人可補交相關證明。

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和房產開發單位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海南公積金APP、郵遞申請資料等途徑辦理相關業務。對部分需臨櫃面籤的貸款業務,預審後將及時向申請人反饋預審意見,待疫情穩定後通知申請人臨櫃面籤;對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對沖還貸申請等貸款業務,實行網廳、APP免審自主辦結;對通過直屬管理局或受委託銀行申請貸款預約業務的單位或個人,因疫情影響未能如期辦理的,還可重新預約辦理,不視為誤期。

據瞭解,公積金扶持相關政策陸續出臺後,受到我省中小企業及職工的廣泛關注,12345熱線僅2天就受理相關諮詢件183件,及時有效回應了社會關切。截至2月11日,全省因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申請降比繳存共25家,每月預計減少企業支出16萬元,申請數量和支出減少金額呈逐漸上升態勢,政策效應將持續顯現,中小企業負擔將得以有效減輕,貸款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將進一步減輕壓力,安全便捷辦理業務。

原標題:海南: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等四種類型貸款職工可申請延緩償還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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