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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你承擔了多大比例的工作?
假設你認為自己付出了55%的努力,
如果你的估計完全準確,你的伴侶會認為自己承擔了45%的責任,
你們加起來就是100%。
心理學家邁克爾·羅斯和費奧雷·西科利發現,有3/4的伴侶會高估自己做出的貢獻。
這就是所謂的責任偏差:
誇大我們自己對於他人的貢獻。
一是因為我們希望積極地看待和展示自己。
二是因為信息不對稱,我們瞭解自己的貢獻,但對別人的努力,只能看到一小部分。
當夫妻雙方被要求列出自己對於婚姻的貢獻時,
人們對於自己的貢獻平均能夠列出11條,
但對於配偶的貢獻只能列出8條。
在企業合作中也是一樣,
這種責任偏差是合作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為什麼我們看不見別人的貢獻?
或者不願意承認別人的付出?
有時是因為好勝心,不願意承認自己做少了。
有時是自負自大,只關注自我,看不到別人的付出。
所以,“我”是一切的根源是有道理的。
要首先平衡內在的“自我”,才能平衡外在的關係。
嘗試做一個付出者,而非索取者。
並在付出中,體會他人的付出。
2
關係越親密,我們就越渴望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對方的身上。
那時,我們就是在摧毀對方的真實存在。
別人也在對我們做同樣的事情,
一切關係中都包含這一點。
當我們自覺地按照別人的意志去行動時,
我們便迷失在人際關係的迷霧中了。
人本主義,以人為本,以“我”為本,
“我”自己才是我人生的選擇者和判斷者。
當一個人為自己的一切作選擇時,
他便是在做自己,便是成為自己,便是自我實現。
我們內心深處,藏著太多別人的意志。
想成為自己,必須撥開關係的迷霧,
破除掉別人強加於自己的意志。
當然,成為自我,不是盲目排斥一切他人意志,
需要經過自我的判斷與選擇。
警惕被強加的意志影響,
同時警惕預設的排除法,
在未經分辨前已反射性排斥。
同時,人是社會性動物,
在複雜的關係網中,
永遠強調自我意志,
同樣會受到關係網的反斥。
多數人在現實生活中,
首要目的還達不到自我實現,
而是通過在關係中的互利獲得更好的生存發展條件。
如何在自我意志與他人意志中找到邊界和平衡,
從而以較低的交際成本,獲得較好的回報,
也許更具現實意義。
等你來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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