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非法收停車費,業主可以下收費杆嗎?碰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

愛夢遊799


《關於全國人大制定《物業法》的幾點建議》

 

核心觀點:

1、廢止國務院現行《物業管理條例》,由全國人大制定《物業法》。

2、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公司之間建立人員、資金、業務全面“隔離牆”。禁止非公開上市開發商以任何形式參與物業公司的成立與運作。現有不合規物業公司按資質等級全部限期6-18個月內完成整改。

3、前期物業由政府部門(街道辦、居委會等為主導,住建局協助)招標選定,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4、政府主導,前期物業配合,在小區大力推動設立業委會(沒有設立業委會的,政府工作考核為不達標),並協助業委會著手公開招標或協商選定新的物業公司或制定小區自治辦法。拒不配合的前期物業自動失去業務資質,限期退出小區管理。禁止開發商及前期物業的關聯人員入選業委會。

5、對於業委會的成立、業主大會的召開,法律及政策進行合理傾斜,適當合理寬鬆。

6、小區事務的決策以業委會為核心,全面依法管理。業委會的運作必須公開透明,所做重要決議必須採取業主聽證會、座談會形式廣泛聽取業主意見,及時公示,涉及小區重要敏感事務的,應當召開業主大會表決。物業公司必須無條件執行業委會及業主大會依法定程序做出的決議,禁止物業公司鳩佔鵲巢、反客為主。

7、物業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由業委會進行審核,業主大會審議通過方始生效。未經業委會審議同意,物業公司單方面決定的收費標準無效,並進行追責。

8、現行車位歸屬非常矛盾和混亂,有必要高度重視,妥善解決。國家法律應明確並統一車位的法律地位,沒有計入公攤面積的的給予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凡是納入公攤的,一律為業主共有,使用的方式、收費的標準、劃撥物業的管理費標準等細節均由業委會研究擬定並報業主大會投票決定,禁止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擅自出售或者以長租代售,否則視為嚴重侵權和非法經營犯罪。

9、電梯和戶外廣告收益權歸屬於全體業主,物業服務委託合同可以約定劃撥物業公司的分成比例,禁止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擅自據為自有,否則公安局應當以侵佔罪追究法律責任。

10、禁止物業公司將水電氣代售及其它物業服務與物業費捆綁。追繳欠繳的物業費必須依法進行。支持業主向物業公司依法索賠(有金額的為十倍賠償,無金額的為不超過5000元),造成業主權益實際受損,影響惡劣的,入刑。

11、物業公司應當提供文明、規範服務,禁止物業公司以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脅、不當約束、恐嚇、毆打業主。

12、建立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黑名單制度,嚴格資質管理。對於明顯涉嫌違法又拒不改正、嚴重侵犯業主權益、激起社會公憤的黑心開發商和黑心物業公司,首先吊銷業務資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人終身行業禁入。

13、強力約束住建、公安、物價、街道辦等部門依法行政,禁止不作為、慢作為、軟作為、亂作為。

14、各區縣成立業委會行業協會,隨時交流協作。


就愛大蔥蘸大醬


現在很多小區基本是一戶只配一個車位,我基本是停小區路邊免費車位,讓家裡另外一個車停小區裡,偶爾要進小區,保安會登記,搬下東西就走,但是每天小區微信群都有業主說自己車位被人佔了,要移車,我對面家裡有三個車,一樣頭痛,只能停小區外路邊,還有個收費停車場地,白天2元一個小時,48元封頂,晚上過夜好像是5元,基本空的,大家都想免費停車


新世界9242


提到物管很多人總是不滿,停放機動車要收停車費,要不只有買下停車位,停放非機動車也要收保管費,那麼物管是否屬於違法收費呢?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小區內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於是大部分人就認為業主停車是不應該收費的,以前的老舊小區根本就沒有收費,現在不知是時代變了,還是物業公司的人太多了都在收費,相信很多人非常不理解。

以前的老小區基本都是單位統一建蓋的房子,管理小區也是單位裡的人,或者說是單位聘請人來管理小區,保安、保潔、維修等都屬於單位發放工資,根本沒有物業公司,所以業主停車不收停車位理所當然。而現在的小區都是房產開發商建蓋,小區的物管基本由開發商指派,物管入駐小區後,要收物業費,要收停車費等,收物業費無可厚非,畢竟現在所有的小區都在收費,那麼收停車費是否合理合法?這根據實際,現在的新小區普通都有充足的停車位,這些停車位不是開發商想得周到,而是想把這些停車位賣給業主,或者租賃給業主,或者按時收費,所以說一般停車位都有產權的,賣給業主也必須有產權證,如果沒有產權的停車位說明這些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停車是不應該收費的。

一個小區的業主停車收費,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或者物管拿出停車位的產權證明,能拿出來證明收費合法,拿不出來證明屬於非法收費。一般來說,買房時公攤面積裡停車位,停車是不應該收費,如果公攤面積沒有停車位,物管收取停車費也合理。


舞動人生124


每個新小區兩年內都會為了車位鬧得沸沸騰騰,堵大門、告物業,車位是屬於大家的,業主群裡會不定時的發些車位打贏的官司,兩年以後大部分小區都會安靜下來,身邊的這些事見得太多了,我也經歷過幾次


ZM76638346


有幾家物業公司是合法收停車費的?至於說業主可不可以把收費欄杆下了,除非業主比物業狠就沒問題,物業比業主狠你就別下欄杆了,物業會把你送進醫院去!!!現在的物業公司在業主面前有講法的嗎??



吉祥鳥4024006


看您有提問,相信您也是不懂法的人!一個不懂法的人,如何去判定他人違法?您作為業主,可以自以為正義就可以違法動他人財產嗎(您去下收費杆的行為也是一種違法)?如果您有物業公司收停車費屬非法行為的證據,那麼為何不舉報或向有關部門反映,讓他們來現場核實後,並拆除呢?如果國家部門也不能認定他們的行為是違法,那麼您的行動就更違法了!

以暴制暴,並不能讓您的“暴”免責!


羅成Jd


物業收取停車費是最大的剝削,是黑社會!!!


用戶1576298019963


我是江蘇揚州高郵人,目前揚州有小區發生火災時小區道路因小車堵滿了路道消防車進不來救火而留下的隱患,現在小區有車庫,車位不給停物收錢而業主只能把車停在了消防道上萬一有了火災有誰來承擔,沁園小區有車庫有三個大的地下車庫是空的,而消防道路上滿是車,請問怎麼辦,請來承擔責任及後果。


喜財爺


物業公司是塊肥肉,所有利益集團都要沾上經濟利益。想要去消?門都沒有!


長青樹3500


現在是你跟人家講法規,人家跟你耍流氓,你要是跟人家耍流氓,人家跟你講法制。怎麼玩你都是完敗,這就是現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