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東發佈關於景東縣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一輪輸入及擴散十一條措施的通告


景東發佈關於景東縣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一輪輸入及擴散十一條措施的通告

景東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景東縣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一輪輸入及擴散十一條措施的通告


針對疫情防控關鍵期與返工返程高峰期疊加的嚴峻形勢,為防範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輸入及擴散風險,現發佈以下工作措施:

一、在客運站、碼頭(停靠站)、普通國省幹線入口等,對所有入景人員進行嚴格的體溫檢測,設置臨時留驗區,發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立即隔離留觀,築牢“交通”防線,嚴防“外源”輸入。

二、來景人員提前如實填報《個人健康申報表》或通過“雲南省疫情防控個人健康申報系統”等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

三、網格化排查和封閉式管理。以村委會(社區)為基礎,做實網格化管理,入網、入格、入戶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全面做好轄區內人員排查,核實《個人健康申報表》(電子申報表或紙質申報表)。所有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登記、檢測體溫,嚴控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加強城中村、城郊結合部、出租房的人員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確保不漏一村一戶一人,嚴控“內源”擴散。

四、來自或途經湖北及周邊重點疫區來景、返景的人員,自抵景之日起,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自覺向單位、社區(村委會)報告並接受管理,無異常情況的,到期後正常上班。從其他地區來景、返景的人員,自抵景之日起,做好自我體溫檢測,如有異常及時向單位或社區(村委會)報告。

五、復工復產企業應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責任,實行封閉管理,加強職工健康監測,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業在滿足防控機制、員工排查、設施物資準備、內部管理、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五個到位”的,方可申請復工復產。同時,加強信息報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做好突發情況應急處置工作。對發生散發病例的工作場所應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流程,嚴格限制人員出入。對出現聚集病例的應立即停工停產直到疾控機構評估合格後方能復工。

六、充分發揮社區(村委會)、居民小區力量,將防控工作要求傳導到位。所有賓館、酒店、民宿、家庭旅館要嚴格落實人員實名登記制度,發現來自湖北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的旅客認真登記入住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旅遊史、聯繫電話等信息,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委會)報告。對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採取臨時隔離措施,及時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並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殺菌消毒等防控措施和住宿場所服務人員的自身防護工作。

七、針對有一定數量規模的返程群體,制定點對點運送方案,合理調配運力,避免旅客滯留,降低疫情傳播風險,防止疫情擴散。

八、做好醫療方案和預案,科學有效地對患者進行救治。開展防控工作風險評估,編制完善應急預案,把技術規範轉化為行政指令,科學指導工作。對出現單個病例的居民小區(村組)實行疫點隔離,對出現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區(村組)實行區域封鎖。

九、繼續加強疫情防控教育宣傳引導。利用各類媒體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及時公佈疫情,消除群眾疑慮。結合我縣實際,可採用傣語、彝語等少數民族語言和群眾易接受的方式開展全覆蓋無死角的防控知識宣傳,嚴厲打擊造謠傳謠、發佈不實信息等違法行為。

十、嚴格落實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措施配合等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壓實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十一、對隱瞞個人健康狀況、謊報病情、出行信息、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或者違反隔離、治療相關規定,不配合調查、出入公共場所,參與人員聚集活動,導致疫情傳播、流行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例規定,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景東縣委縣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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