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樓市打響“救市”第一槍,哪些城市會跟進?

四地樓市打響“救市”第一槍,哪些城市會跟進?

2月12日,無錫、西安、深圳四地均出臺了對房地產的扶持政策,江西房地產協會也提出了相關建議。

各地政策主要涵蓋提供金融、財稅扶持、公積金政策放寬、放鬆預售條件,到分期交土地出讓金、政府幫開發商辦網絡交易會促成交等。

政策面之寬,足以看出官方對於維穩樓市的決心,接下來,預計會有更多城市推出各種救市舉措。

江西:江西房地產協會提出八大方面建議

2月12日,江西房地產協會提出八大方面建議。如果這些建議被採納的話,當地房地產政策無疑將迎來一次重大轉向。

劃重點:

1、增加銀行信貸額度,加大放款力度,加快放款時間;對運營出現困難的房企適度延期還款時間;免疫情期間的利息等;

2、稅金延緩:2-6月份的稅金分別延緩3個月繳納,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給予適當減免,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延期至6月30日;

3、加速房查、網籤及網備工作。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銷售房屋的房查網籤網備;

4、對因新冠疫情復工受影響的地產企業,援引不可抗力的條款,准予延遲交房,政府出具同意延遲交房的證明。

5、因疫情原因延期的,採用網絡拍賣等形式,儘快恢復出讓;降低拍賣保證金比例,放寬土地款支付節點。

四地樓市打響“救市”第一槍,哪些城市會跟進?

附《關於疫情過後對地產企業扶持政策的建議》:

由於當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和江西省地產市場下行的趨勢,對地產企業正常運營造成嚴重的影響,為了保持地產市場的穩定健康,促進經濟增長,保持社會穩定,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江西房地產協會經廣泛徵求意見後,向相關單位提交《關於疫情過後對地產企業扶持政策的建議》。

江西省工商聯:

大疫當前,舉國奮戰,多地封城,經濟停頓,我們地產行業焦慮萬分。江西省人民政府今年2月4日下發的《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非常及時,非常給力,使我們倍受鼓舞。在疫情中受損最大的是服務業和小微企業,他們為抗擊新冠的戰鬥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地產行業同樣也是。

地產行業是高週轉的資金密集型行業,它關乎到60多個上下游行業的興衰。根據中央的部署,隨著武漢封城,我省地產企業幾乎一夜之間關閉了售樓部,銷售活動完全停止,基本沒有回款,企業資金壓力巨大,復工和持續經營難以為繼,銀行的還本付息是個巨大的包袱。

江西省地產協會做為江西省地產行業具有較高影響力的社會團體,我們特別向江西省工商聯並由省工商聯向有關部門反映地產行業遇到的難題,請求省、市政府能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幫助企業度過難關。

我們認為,多年來的調控政策偏緊,新冠疫情的危害程度不可估量。為了保護我省國民經濟的活力,幫助地產上下游企業度過難關,帶動就業,保障稅收,發揮房地產是經濟壓艙石和穩定劑的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金融政策方面

1、增加銀行信貸額度,加大放款力度,加快放款時間;

2、協調相關機構對運營出現困難的房企適度延期還款時間

3、適當降低房企貸款利率或者免除疫情期間的利息;

4、對到期貸款利息予以緩交;

5、對具備條件的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及時並加快發放。

二、財稅政策方面

稅金延緩:2-6月份的稅金分別延緩3個月繳納,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給予適當減免,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延期至6月30日;

2、保險、公積金等福利繳費調整

(1)五險一金在疫情期間予以緩交

(2)階段性降低當地最低繳費基數;

(3)同意企業在目前困難階段全員按照當地最低基數給員工繳納社保;

(4)企業可以自主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三、工程建設方面

1、幫助企業儘早復工,組織協調外地勞務安全有序進入江西勞務市場;

2、疫情期間,建築材料鋼筋、砼、砌體等材料價格做相應管控;

3、幫助地產企業採購防疫物資,針對企業疫情期間發生的防疫物資採購使用費用給予一定的補貼;

4、在疫情期間,施工企業設備租賃期限增加,希望政府倡議租賃企業相應減免費用或政府給予一定補貼;

5、原定的農民工工資保障資金緩繳或免繳。

四、房地產銷售政策方面

1、加速房查、網籤及網備工作。3月份之前完成所有合理銷售房屋的房查網籤網備;

2、階段性放寬預售政策;

3、適當放寬限購政策,加大人才落戶激勵,給與符合人才落戶群體購房補貼或者貼息政策;

4、適當放寬價格備案限制。

五、延期交房方面

合理引導輿情,對因新冠疫情復工受影響的地產企業,援引不可抗力的條款,准予延遲交房,政府出具同意延遲交房的證明。

六、物業管理方面

因疫情嚴重,物業人員工作量增加,各項防控措施導致的費用上升,給予適當補貼或稅費減免;

2、因疫情隔離、治療導致失業或失去收入的家庭,國家給予階段性物業費繳納補貼。

七、監管資金方面

新增監管資金適時緩交;

2、提取監管資金適度放開,通過調整提取監管資金的時間節點,企業提供保函等手段,提前釋放監管資金;

3、將設計費、營銷費用、管理費用納入監管資金使用範圍。

八、土地出讓方面

1、因疫情原因延期的,採用網絡拍賣等形式,儘快恢復出讓;

2、降低拍賣保證金比例,放寬土地款支付節點;

3、延長新供土地開竣工時間的要求;

4、加快土地供應,土地款繳納時間可適當延期。

以上八個方面的建議,是本協會根據地產企業反映的問題提出的,如有不妥,請予批評指正。

我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親切關懷下,我省地產行業必將盡快復甦,為我省的經濟發展注入活力,滿足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優質的住房需求。

江西省地產協會

2020年2月12日

西安:十條措施促進經濟平穩發展

同樣也是在昨晚6點左右,西安市資源規劃局出臺了促進土地市場平穩發展的十條措施,雖然沒有無錫的迫切,但每一條都切實減輕了房企拍地的負擔。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內容是:

1、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2、允許變更出讓價款繳納期限;

3、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間不計入違約期;

4、容缺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

5、繳納50%的土地出讓價款,可預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6、大力推行網上審批服務。

四地樓市打響“救市”第一槍,哪些城市會跟進?

全文政策:

一、支持疫情防控項目建設先行用地

對於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確需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視作重大項目允許佔用。使用期滿不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使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不再補辦用地手續。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同時要做好被佔地單位和群眾的補償安置。疫情防控建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應保盡保,計劃指標掛賬使用。

二、調整土地公開出讓方式

工業、商服、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均採取網上掛牌方式。疫情防控期間,不組織現場掛牌或拍賣。已發佈土地出讓公告現場掛牌、拍賣出讓的,可發佈公告轉為網上掛牌方式出讓。

三、調整公開出讓土地的時間節點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實際需要,已發佈公開出讓公告的,經批准可中止出讓程序。待疫情消除後恢復出讓,相應的報名、申請、開標、拍賣、掛牌截止等重要的時間節點可依次順延。繼續出讓時,應在媒體發佈補充公告。中止或繼續出讓時,應通知已報名的競買申請人。

四、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疫情防控期間,新出讓土地原則上可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後,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本通知發佈前已成交尚未簽訂出讓合同的,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可在簽訂出讓合同時直接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一個月內繳納50%,餘款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五、允許變更出讓價款繳納期限

2019年11月1日之後出讓,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在2020年3月31日前,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可按程序與資源規劃部門簽訂變更協議,約定自簽訂變更協議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六、順延土地評估和規劃條件有效期

土地劃撥、出讓方案已經市資源規劃局審議同意,進入審批流程,因疫情影響,未能在土地評估有效期或規劃條件有效期內完成後續審批的,可沿用原土地評估價格確定劃撥、出讓價款,規劃條件繼續有效。

七、調整履約監管方式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適當調整履約監管方式,暫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疫情消除後,及時恢復正常的履約監管。對於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間不計入違約期。合同中原確定的開竣工日期可根據疫情結束時間順延。

八、容缺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

已簽訂土地出讓價款分期繳納合同的建設單位,可憑《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資料和已繳納不低於50%的土地出讓價款票據,先行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九、實施預辦理不動產登記制度

土地成交後,用地單位繳納50%的土地出讓價款並出具承諾書後,可以預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在銀行抵押放款之前,繳清所有土地出讓價款和相關稅費後,辦理正式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十、大力推行網上審批服務

通過網絡、微信、自助終端等多樣化線上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實現“微信預約、網上查詢、郵寄領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事項依託西安市政務服務網,全面推行“網上受理、並聯審批、快遞出件”,做好網上諮詢、預審和受理,避免群眾聚集,“不見面”審批,為企業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無錫:出臺十七條措施政策,支持房地產行業發展

12日晚,無錫市委辦公室出臺十七條措施政策,支持房地產行業發展,這意味著, 無錫,成為疫情期間,國內首個提振房地產交易的城市。

劃重點:

1、納稅申報及稅款繳納最長可延期3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2、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展期,信貸合理適度增長,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解企業流動性困難。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貸款落實無還本續貸;

3、預售資金可跨一個節點申請提前撥付重點監管資金;

4、可申請延遲交地和延期繳納出讓金;

5、長租公寓可申請服務業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補助;

6、預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資即可申請預售;

7、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予以延期繳納;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增加,按照新的指導意見;

8、開竣工時間相應順延,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期間不計違約責任;

9、房地產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開辦網上房交會,幫助房地產開發和中介企業促成交易。

四地樓市打響“救市”第一槍,哪些城市會跟進?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政策意見》精神,支持房地產企業、建築施工企業積極應對疫情給企業生產經營造成的困難,保障城鄉有序建設,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見。

一、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業企業、房屋中介企業、房屋租賃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至疫情結束,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受疫情影響導致重大損失、虧損嚴重的長租公寓企業,可申請服務業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引導在錫銀行機構保持房地產和建築施工企業信貸合理適度增長,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解企業流動性困難。採取有力措施幫助房地產和建築施工企業渡過防疫困難期,保障我市實施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期間個人住房貸款的有序投放;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予以展期,對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貸款落實無還本續貸,並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公積金中心)

三、已經領取施工許可證範圍內的樓棟,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預售資金監管主管部門可依企業申請,對正常執行資金監管辦法的企業批准其可跨一個節點申請提前撥付重點監管資金。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前,累計申請使用額度不超過重點入賬監管資金的95%。(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已經領取施工許可證範圍內的樓棟,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申請預售時原形象進度要求調整為按投資額計算,預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資即可(裝配式建築的形象進度要求不變)。每一批次申請銷售規模原則上高層商品房不少於2萬平方米、多層商品房不少於1萬平方米。(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已掛牌成交地塊,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出讓合同》的,競得人可申請延期簽訂,由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與競得人商議通過郵寄、快遞等不接觸方式進行,最遲可於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解除後5個工作日內簽訂。我市實施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期間無法現場交付土地和按期繳納出讓金的,企業可申請延遲交地和延期繳納出讓金,最遲可於我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解除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

六、受疫情影響的開發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企業申請,可根據屬地政府意見予以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時間自屬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個月,並在竣工驗收前結清;延期繳納情況應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報市財政局備案。(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七、因疫情影響造成已出讓土地延期復工,不能按期開竣工的,開竣工時間相應順延,我市實施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期間不計違約責任;不能如期竣工驗收和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期限順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市政園林局)

八、我市實施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期間,房地產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開辦網上房交會,簡化程序,靠前服務,實現“不見面”政務服務,幫助房地產開發和中介企業促成交易。(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稅務局)

九、對租賃房屋屬於國有資產的中小企業,免收1至3個月租金。鼓勵其它產權人為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租戶減免或者緩收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優先支持幫助住房租賃企業聯盟實施紓困舉措,鼓勵互聯網平臺降低或者減免防疫期間的端口使用費。(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照原定時間開復工的建設項目,工期順延;無法按照原施工週期完工的,應重新合理確定施工週期。(責任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一、各建設單位不得以搶工期、按原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或違約扣款等為由要求施工單位加快工程進度,除施工單位故意怠於履行合同義務外,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二、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增加,按照《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後我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及工程價款調整的指導意見》(錫建建市〔2020〕4號)執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三、國有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施工,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項目工程款。若前期未按合同支付的,應儘快予以支付;對受疫情影響,資金確實存在困難的企業,經批准後可適當提高支付比例和進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各建設主體,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四、審計機關應依法加強對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工程竣工驗收前,工程款應根據期中計量結果,按照工程交付時間節點進行支付。(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建設主體,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五、為切實保障疫情防控相關採購項目順利進行,對於疫情防控急需的應急設施等建設項目,符合《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由業主採用非招標方式採購,或者在招標時酌情縮短有關時限要求。(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六、各級政府和部門應當為保障我市城鄉有序建設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全面推行“不見面”審批,實行備案制項目應“即報即批”。通過“告知承諾制”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方式,加快手續辦理。住建部門應加強復工指導,主動上門服務,支持企業儘快復工。(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相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

十七、其他有關企業運營成本、金融支持、穩崗就業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政策意見》執行。

中共無錫市委辦公室

2020年2月12日印發

深圳:公積金再推4大舉措,逾期還貸不影響個人徵信

深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再推四大舉措,明確其可申請延長公貸期限,放寬公貸申請繳存條件,逾期還貸不影響個人徵信,延長購房提取票據有效期。

這也是,深圳市繼近日出臺政策支持受疫情影響困難企業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公積金後,深圳市公積金中心對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加強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

1、職工可申請延長公貸期限

職工受到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辦理延長公積金貸款期限。需要提醒該類職工的是,延長後的公積金貸款整體期限不得超過我市公積金貸款規定最長貸款期限,即普通公積金貸款不超過30年;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已還貸款期限與商轉公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30年。

2、放寬職工公貸申請的繳存條件

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需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申請前6個月內存在補繳公積金情形的,不符合申請條件。本次新推舉措中,針對職工因單位未能在疫情防控期間連續按時繳存公積金,而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6個月內發生補繳情形的,視同正常繳存,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3、職工逾期還貸記錄不納入個人徵信

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後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可將其不誠信行為納入人民銀行或其他主管部門認可的個人信用徵信系統。鑑於疫情防控期間職工存在的特殊情況,本次新推舉措明確,在此期間未能正常歸還公積金貸款的,逾期記錄不納入個人信用徵信記錄。

4、延長職工購房提取所需票據有效期

為支持職工住房消費,我市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職工在本市或異地購房後,可申請辦理購房提取業務,購房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相隔在三年以內的均可提取,以相關收據、發票和稅票等憑證開具時間計算。本次新推舉措對職工辦理購房提取的票據有效期進一步予以延長,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購房票據開具時間已經超過3年的,有效期可以相應延長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

四地樓市打響“救市”第一槍,哪些城市會跟進?

(綜合自:咚咚找房、樓探、南方樓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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