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警方依法查處一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人員

日前,瀋陽市康平縣公安局查處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辱罵威脅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案件,違法行為人張某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處罰。

2月9日16時許,康平縣公安局方家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一名男子在經過方家屯鎮柳條溝村疫情防控卡點時拒不配合,強行闖卡。接警後,康平縣公安局方家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經查,違法行為人張某某(男,32歲)在 經過方家屯鎮柳條溝村疫情防控監測點時,拒不配合兩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工作,在對二人進行辱罵和持刀威脅後強行通過。經進一步調查,該人還曾於2月2日、8日先後兩次辱罵方家屯鎮鎮西村、柳條溝村1組西疫情防控監測點工作人員。

民警迅速查明張某某的住所並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張某某對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多次辱罵、威脅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關規定,康平縣公安局依法給予張某某拘留10日並處 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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