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檢察院:戰“疫”情 公訴人“足不出院”出庭公訴

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檢察院:戰“疫”情 公訴人“足不出院”出庭公訴

映象網許昌訊(記者 康世保 通訊員 宋二歌 楊啟山)2月12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魏立峰帶著口罩進入該檢察院遠程訊問室,一場特殊時期的庭審即將開始。

疫情當前,為了確保“刑事檢察”工作不停不等不拖,公訴人魏立峰利用“遠程訊問系統”,配合法院“雲庭”,就一起盜竊案件遠程履職公訴職責。

被告人蔣某在押,被告人董某被取保候審,利用“遠程訊問系統”,“雲庭”辦案,檢察官足不出戶就可以開庭。庭審中,法官、人民陪審員、檢察官、被告人通過手機軟件遠程視頻連接,實現“隔空對話”,完成了出庭人員身份核實、公訴人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環節。

“被告人蔣某、董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在許昌、長葛、襄縣市區多次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公訴人魏立峰發表公訴意見。

整個庭審過程規範有序進行,書記員線下當庭記錄。庭審結束後,取保候審被告人當場通過視頻核對庭審筆錄,並使用“筆錄在線會籤”功能,在手機上完成筆錄確認簽名。整個庭審網絡連線穩定、聲音清晰、畫面流暢、審判程序規範高效。

“疫情防控期間,利用‘遠程訊問系統'和'雲庭'出庭公訴,不僅提高了辦案質量,節省了司法資源,而且也避免了與被告人等相關人員的接觸,減少了疫情發生的風險。”魏立峰說。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战“疫”情 公诉人“足不出院”出庭公诉

據悉,近期,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了《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河南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四部門也聯合發佈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依法、規範、高效運用信息化技術辦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許昌市公安局、市檢察院、中級法院也會簽了《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發揮政法智能業務應用系統辦案優勢的通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檢察院嚴格按照上級關於疫情期間辦理刑事案件的工作要求,積極克服困難,多次與魏都區人民法院、許昌市看守所溝通新形勢下辦案細節,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開展法律文書告知、電子卷宗閱卷、預約遠程提訊、參與雲庭審系統出庭公訴等工作,堅持做到以法之利器護衛,增強力度,著眼速度,選準角度,積極主動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堅決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下一步,在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魏都區院將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抓緊抓好各項檢察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不放鬆,確保'四大檢察'各項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為許昌市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許昌市魏都區檢察院檢察長任國強表示。

(映象網許昌新聞熱線:13703868400,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映象網“大象陪辦”電話180 0371 9699)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