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种隐患 制发一份文书 启动一套机制 整治一个领域 “三书”“两办”,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的吕梁实践

吕梁市公安局在查办一起涉黑案件时发现,村党支部坐视不管、知情不报是导致这伙黑恶势力滋生坐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市公安局制作了一份“文书”,发给市委组织部,主要内容是,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半个月后,市委组织部就在全市农村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截止去年年底,39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包括260个“三类问题”村全部完成整顿,共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101名,调整补齐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58名。

一份“文书”起到了如此巨大的作用,这背后是吕梁市以“三书”为牵引、以“两办”为抓手,把堵塞行业监管漏洞,补齐社会治理短板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构建社会治理齐抓共管格局的创新实践。

吕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广勇介绍,“三书”“两办”把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地衔接了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吕梁市侦破了几起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件,剖析原因,行业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是导致黑恶势力成长坐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去年5月,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的筹划和推动下,市扫黑办推出“三书”“两办”工作制度。行业乱象治理,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牵头协调,市扫黑办督办落实,市扫黑办紧紧抓住政法机关法定职责,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治安管理、线索核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行业领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隐患,分别制发《风险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等“三书”。“三书”送达后,市县两级扫黑办、行业监管部门督办、落办的“两办”响应机制随即启动,牵住“三书”这个“牛鼻子”,倒逼行业监管部门发力,加强行业整治、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截止去年底,全市政法机关共制发“三书”415份,行业监管部门整改354份,整改率达85.3%。与此同时,收书的行业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监管盲区、监管漏洞1170个,整治977个,出台新规109项,完善制度178条,以制度形式固化整改效果,健全长效机制。

行业分重点。市扫黑办将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列为重点,各级政法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通过办结一个案件,发现漏洞隐患,研究一类问题,制发一个文书,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市教育局收到《关于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治理的建议函》后,先后制定了相应的整改制度,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法治教育进课堂的教材、师资、课时、资金“四落实”,做到了法治副校长和专职保安全覆盖、学校管理全封闭、学校硬隔离设施全配备、城区学校一键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与属地公安机关全联网“四个百分之百”。

“文书”有要求。严格规范文书制作。政法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印制了统一的“文书”格式,规范了“文书”内容,要求办案人员制作“三书”时,必须载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的具体意见建议和完成整改的时限,以此确保问题的针对性、整改的必要性和收书单位整改的可操作性。实行“一书三送”。政法单位制作的“文书”,同时送达同级扫黑办、所涉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这样,收书单位要向制发单位、同级扫黑办、所涉行业监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三个部门“交账”“销号”,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了“三书”工作的无缝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

落办有规定。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部门落办。硬性要求收书单位在收到“三书”后,立即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三书”所列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自查,针对问题隐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强化整改反馈。明确区分“立行立改、阶段整改、长期整改”三种类型,立行立改的30日内完成,阶段整改的每月报送工作进展,长期整改的每半年报送一次,确保整改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收书单位必须针对存在的监管盲区、监管漏洞和制度空白,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有效遏制问题隐患增量,减少问题隐患存量。市能源局根据《关于加强煤炭领域规范监管和线索排查的建议函》,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门部署,确定了煤矿工程建设、劳务用工、生产经营三方面12项整治重点,组织工作专班,如期完成了整治。

督办有举措。“三书”发出后,不是一发了之,而是紧盯实施主体,运用督办、催办手段跟进。一是组织专人督查督办。市扫黑办组成督导组,不定期深入市、县行业监管部门,跟进督导检查。对行业监管部门重视不够、整改缓慢、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督导组进行督办、催办、挂牌督办,先后下发了36份《督办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二是组织验收销号。对于挂牌督办的重点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完成整改后,向同级扫黑办提出验收申请,由扫黑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查看行业监管部门针对问题隐患是否完善了制度、健全了长效机制。三是组织第三方评估。从2018年开始,每年10月份,市扫黑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吕梁调查队围绕扫黑除恶、行业监管、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问卷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党政领导责任制考评和精神文明单位、法治示范单位、平安县评选的依据之一。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关于落实“三书”制度的责任规定》,明确了对行业监管部门实施诫勉谈话的6种情形、挂牌督办的4种情形和一票否优的4种情形。去年以来,先后对6个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诫勉谈话,对2个县实施了“一票否优”,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白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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