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執法(四)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依法嚴厲查處打擊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一:2020年2月6日11時許,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督導組在工作中發現,依安縣春暉名苑小區內在疫情防控期間有人聚集打麻將,依安縣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接到指令後迅速趕到現場。經查,趙某、吳某、尹某、孟某四人在孟某某家利用麻將機進行賭博。

案例分析:違法行為人趙某、吳某、尹某、孟某、孟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安縣公安局對趙某、吳某、尹某、孟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拾日(暫緩執行),依安縣公安局第一派出所對孟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貳佰元的處罰。

案例二:2020年2月6日16時許,依安縣公安局依龍派出所工作人員在對轄區場所進行檢查,在檢查到於某在依龍鎮經營的超市時發現,於某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了依安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的公告,在超市樓上有4人利用麻將機在打麻將。

案例分析:於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安縣公安局對於某處以行政拘留拾日(不執行)的處罰。


戰“疫”執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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