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播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 雲南省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雲檢•播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 雲南省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雲檢•播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 雲南省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2020年2月14日14:30,雲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場新聞發佈會在昆明海埂會堂召開,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解讀《關於依法懲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記報告義務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通告》針對現階段大量人員返程、企業復工復產的情況,明確告知廣大公民應當遵守的疫情防控法律規定,以及違反後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重點對依法懲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記報告義務”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法律適用作了進一步明晰。


加強應對疫情防控工作中相關檢察業務工作的統一領導和辦案指導


【雲檢•播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 雲南省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新聞發言人沈曙昆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及時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下發了《雲南省檢察院機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對全省檢察機關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


  ▶一是為了加強應對疫情防控工作中相關檢察業務工作的統一領導和辦案指導,省院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指導工作領導小組。


  ▶二是建立了全省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了涉疫情刑事案件報告制度、涉疫情刑事案件辦理機制、涉疫情刑事案件預警機制。


  ▶三是要求各級院領導和業務部門負責人帶頭辦理涉疫情刑事案件。


  ▶四是對公安機關通報檢察機關的涉疫情刑事案件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對重大、敏感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實行掛牌督辦。


  省檢察院定期對涉疫情刑事案件辦理情況進行研判,嚴格區分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準確把握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係,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辦案的關切,確保案件質量和辦案效果。


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


  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其中刑事案件15件16人,治安處罰案件8件9人。省檢察院掛牌督辦案件2件,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15件,批准逮捕2名涉案人員。所有案件均由各級院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承辦,並報上級院統一把關。


立辦涉醫療廢物及廢棄口罩、走私、販賣、非法捕殺野生動物、食品安全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72件


【雲檢•播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 雲南省檢察機關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記者現場提問


  全省檢察機關在充分發揮刑事檢察職能作用的同時,還注重發揮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有關單位整改,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已立辦涉醫療廢物及廢棄口罩、走私、販賣、非法捕殺野生動物、食品安全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72件。


加強工作聯動


  全省檢察機關按照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原則,積極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的工作聯動。省檢察院與省法院、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與省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懲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記報告義務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各地檢察機關也先後與法院、公安、司法等單位制發了相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建立了相關工作機制,及時查辦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侵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人身權利和公民財產權利的違法犯罪案件,有力的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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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文字 | 馮琳

圖片 | 趙嘉

策劃 | 王翠雲 楊健鴻

監製 | 肖鳳珍

來源 | 省檢察院新聞辦

聯繫(投稿)郵箱 |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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