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茂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黨某某、趙某某涉嫌開設賭場罪批准逮捕

2014年至2018年期間,犯罪嫌疑人黨某某、趙某某在達茂旗百靈廟鎮步行西街南,熱力公司平房、新區加油站西南大院平房、麗水昕園小區北面平房等地,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開設賭場期間,參與賭博累計人數達20人以上,並從中抽頭漁利10萬元以上。

    犯罪嫌疑人黨某某、趙某某二人多年來在達茂旗境內為賭博提供場所,組織他人進行賭博,從中抽頭漁利,其二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黨某某、趙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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