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變成了管理者,搞得小區怨聲載道,也趕不走他們,業主和業委會應該怎麼辦?

心跳至今活著


物業說白了就是寄生在業主身上的寄生蟲。靠剝奪每戶業主的住房面積錢。還有公攤樓道照明的錢。衛生費。住房面積68.2平就要收400多塊錢。我們小區一共有2000多戶,你算一算他們物業每年掙取我們多少錢的物業費?我們為什麼每戶都要掏400多塊錢呢?你為我們承諾的服務項目是什麼?請回答。


黑米86


99.99%的人支持取消物業吧? 物業費在居民生活中佔的比例很低,但再低,也是業主的錢,花了,就要值!99.99%以上的物業只想收錢,不想幹活.他們收買控制了業委會,與他們狼狽為奸,一起坑害業主!他們可以任意停電梯,任意降低衛生標準,任意降低照明標準,可以任意提升服務費,時時以管理者自居!他們忘了,他們是服務者,我們與他們的關係是平等的,我們不奢求自己是消費者是上帝,但起碼要是平等的關係,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我們花了錢,買的是服務,不是一個老爺!現在的物業就像一個闖進你家的保姆,不幹活,還對你家裡的事情指手畫腳,干涉主人的正常生活,他還想把你家的客廳出租賺錢!你還少不了他們的一分工資,更不能把他趕走!百姓要工作,要拼搏,要應對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已經夠累的了,可是回了家,這個自己花錢打拼下來的小窩,本應該是自己最後的溫暖的港灣,卻還得看這個"主人"的臉色行事,這種屈辱感真的令人十分憤怒!


宅園丁


村裡的地賣了,村民得了些補償款,可一些個二流子坐吃山空,怎麼辦?這地原來是我村裡,那還得歸我們管,於是進入物業,可我原來是這本鄉本土本地人,要我來服務你們這些外來者,怎麼可能,管理你們還差不多,於是乎…物業公司不能就地取材,二年公開一招標,換屆!


奈何38032


上海松江物業搞的就比較好。我在哪裡住過幾年。物業收費不高,但是服務缺很高。家裡換燈。漏的什麼地一個電話五分鐘趕到,而且自帶鞋套。不收費。跟我現在這個物業相差很差。我們這個浙江餘姚城市不大。物業收費超大城市,而且光收費不服務。也沒人管。


用戶3812633520541


物業簡直上天了,想漲價就漲價,我們小區去年物業突然發公告漲停車費,還還有辦事處,物業,業委會的簽字。結果業委會主任看到了,氣得撕了公告,偽造他的簽名。業委會根本不知道,物業太猖狂了,主任說不撤銷就要告他們,[呲牙]後來就不漲價了


繽紛果樂


物業主要以贏利為目的,想法剝削業主,不把物權法放眼裡。應該取消。


用戶2704267947323


支持取消物業,交的物業費比一年的水電費加起來都高,已經影響到人民的生活成本了!再說了,物業到底有什麼用,現在的農村沒有物業建設的也一樣漂亮!


飛過來哈


取締物業,勢在必行!以社區居委會為管理者,業委會實行自治自管,前提是不要以盈利為目的,業主安心才能社區安心,社會安心。


暗留茶煙


將物業納入行政事業管理收費更加合理,因為物業財產的質量需要維護修繕,住戶繳納的物業費也包括物業維護費基本的一些內容。而物業管理公司,是作為盈利性的經濟組織,是沒有這個義務維護物業質量及修繕內容的,所以物業經常隨意就想動用物業維護費,與物業管理服務成為相悖。如果將物業管理納入行政事業管理,其物業費性質收費是收支平衡的,除管理服務成本外,多出結餘還可進入維護基金留於物業維護修繕積累經費,或者減少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所以,取消物業管理公司佔有小區物業,把業主財產使用權當成為自己長期壟斷經營物業佔有使用經營是不恰當的,取消物業公司去經營別人物業權的小區是有積極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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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請仔細看,我回答你。

物業公司的性質是服務性企業,但是,物業公司履行的職責和在小區的功能是管理,簡單一點,物業公司的作用就是“管理”,請物業公司來到小區就是要他們履行管理職責。物業公司履行管理職責就是在為小區業主服務。

物業公司管理什麼呢?物業公司管理的不是人,他們管理的是小區的公共物業、公共設施設備、公共環境衛生、公共綠化、公共秩序等小區公共事務。

為什麼有人認為物業公司是在管人呢?因為有一部分人,自認為自己在小區買了一套房產就是小區的主人,在小區裡無法無天,肆意破壞公共綠化、破壞公共秩序,物業公司在履行維護公共權益職責過程中必然會與這個別人形成衝突和對立,還有一部分人為了從物業公司處獲取不可告人的私人利益,惡意收集物業公司管理過程中的疏漏,恐嚇要挾物業公司,未能得逞就四處宣揚,到處舉報;再有一部分人就如鬣狗,一旦發現有人攻擊物業公司,趁此機會拒交物業費,以別人都沒交物業費為理由,希望在更換物業公司後可以有機會省下一年或兩年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這就是為什麼物業公司總是被人宣講成無惡不作的黑勢力,只收物管費,被大肆鞭撻。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在差勁,也是經過專業培訓,擁有專業知識,而業主們又有幾人懂得物業管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專業的搞不好,非專業的還能搞得比專業的更好?那還叫什麼專業?豈不是笑話。

就目前,全國已經有很多小區被小區個別業主鬧成了爛攤子,或者淪為小區個別人用於斂財的工具。

業委會有沒有必要存在呢?我認為還是有必要的,不過,業委會的職責就是組織業主會議、瞭解業主意願、向業主宣講物業管理知識,協調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業主代表必須懂得什麼樣的人是業主?業主有哪些權利?有哪些義務?物業公司的管理範圍和服務內容有哪些?如何區分開發商、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責權利關係?業主委員會的職責、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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