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涉及疫情防控相關的項目可先行使用土地

記者從天河區獲悉,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天河區分局近日發佈了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疫情防控一級應急響應期間,涉及疫情防控相關的項目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不計入違約期

據悉,通知指出,疫情防控一級應急響應期間,涉及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物製藥、醫療器械、醫療衛生、醫療設備及交通、水電、通訊和應急安置項目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於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可同步辦理規劃、用地等手續,並在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完善相關手續;屬於臨時用地的,在疫情結束後恢復原狀並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在疫情防控期間涉及臨時用地復墾到期的,臨時用地復墾期限予以自動順延,待疫情結束後立即開展復墾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間暫不開展已供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地履約巡查,對於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待疫情結束後,由天河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指導、協助用地單位按規定延長履約期限。

在疫情防控期間,涉及疫情防控、醫藥衛生等應急項目及新建重大產業項目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可同步辦理設計方案審查可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查,並優先辦理方案技術審查和規劃放、驗線服務。

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涉及疫情防控、醫藥衛生等應急項目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手續,開設審批綠色通道,對非核心要件不齊的,可採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的方式先行受理審批。

業務案件涉及即辦事項的確保全流程網辦

對於業務案件的受理、辦理和送達,涉及即辦事項的,確保全流程網辦;涉及非即辦事項的,申請單位(人)可採用EMS郵寄方式,按照材料清單要求將案件受理材料郵寄至我局駐區政務中心窗口,申請單位(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通訊聯絡方式及地址(含EMAIL地址)。對資料不齊全的,可通過電子郵件補正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材料。涉及事項辦理的覆函、文書等採用EMS郵寄送達的相關費用由政府支付。

凡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企業、人群的登記業務,可與天河區不動產登記中心206總值班室(聯繫電話:85643007)申請,天河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安排專人專案負責,一律簡化流程,優先從快辦理。對因疫情防控需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籌集資金的,即到即辦,確保受理當天辦結。

該通知執行期為自發布之日起至疫情結束,疫情結束後本通知自行失效(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的,按已規定的期限執行)。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秦松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彭姣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