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東勝一人洩露涉疫情人員個人隱私被拘留

警示!東勝一人洩露涉疫情人員個人隱私被拘留

東勝王某將涉疫情排查人員名單轉發至社會群眾微信群,東勝區公安分局依法對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近日,東勝區部分公民個人隱私遭到洩露,造成居民恐慌。

經鄂爾多斯東勝公安網安部門調查,2月1日,東勝區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涉疫情排查人員名單發送至內部工作群開展工作,被群內的非工作人員王某(男,33歲,東勝區籍貫,曾在該社區內開展社會醫療服務工作)擅自將內部微信工作群中嚴禁轉發的涉疫情排查人員名單對外轉發至3個社會群眾微信群,引發網民大量轉發,致使公民個人信息洩露,損害了公民個人合法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東勝區公安分局依法對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

鄭重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的行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切實做到知法、守法、畏法,不隨意散佈他人隱私及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處,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職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同時受到黨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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