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整改,促進“口罩文明”

根據蘭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相關防範工作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好省市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指示要求,2月4日,城關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張掖路、臨夏路、白銀路、酒泉路街道轄區內省政府家屬院、金塔巷小區、靜安小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家屬院、甘家巷小區、南稍門小區、地稅局家屬院等100多個樓院小區內廢舊口罩收集容器設置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確保廢舊口罩處理合理,無二次汙染。

督查整改,促進“口罩文明”

前期,我辦積極落實相關要求,一是要求各街道物管部門聯合物業企業公司因地制宜的在全區各個區域原有生活垃圾收集點增設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用於收集廢棄口罩。容器應設置文字標識(標明廢棄口罩專用),內設塑料袋內襯,避免廢棄口罩與容器直接接觸。二是引導市民規範投放,鼓勵市民將廢棄口罩消毒,進行簡易破損(扯爛或剪碎)後投放至專用容器內。

督查整改,促進“口罩文明”

檢查中,發現部分小區廢棄口罩專用桶設置不規範,指示標識不明顯等問題,現場責令小區物業立即整改,並要求各社區嚴禁將廢棄口罩專用桶與居家垃圾專用桶混淆使用,指導各社區使用大口袋膠袋作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內襯,避免口罩與容器直接接觸,同時要求堅持每天對收集容器進行沖洗和使用消毒液消毒。

督查整改,促進“口罩文明”

同時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結合“馬路辦公”工作機制,城關區城市管理局還加強對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的督查檢查,加大對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運輸工具、處置場所等的消殺處理力度。每天對城區主次幹道、街巷、公廁、垃圾轉運站、垃圾收運車輛、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場、垃圾站點等場所等進行消毒殺菌,消除病菌滋生的源頭。

督查整改,促進“口罩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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