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速裁快審!男子虛假賣口罩犯詐騙罪,判刑8個月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周青莎 通訊員 趙棟樑 楊肖

2月14日上午,新鄉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審判系統,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在網絡上虛假出售口罩實施詐騙的犯罪案件。

24小时速裁快审!男子虚假卖口罩犯诈骗罪,判刑8个月

被告人陳某,男,25歲,陝西山陽縣人。自1月28日以來,他在某APP社交平臺持續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實際上他手中並沒有口罩。新鄉縣七里營鎮某村的段某得知當地某醫療機構醫療物資緊張,決定購買一批進行捐贈。看到陳某發佈的廣告後,段某添加其微信,表示購買N90型號口罩1500個,一次性外科口罩10000個。陳某則稱,需要先交納8000元訂金。在收到段某支付的訂金後,陳某便將微信綁定的手機號解綁,玩起了失蹤。

1月30日,新鄉縣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段某報案,1月31日在西安將陳某抓獲。2月11日,該案移送公訴機關,陳某對其利用疫情,虛構事實實施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2月13日,公訴機關向新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4小时速裁快审!男子虚假卖口罩犯诈骗罪,判刑8个月

新鄉縣法院結合案情,啟動速裁程序,對該案進行快審快判。短短24小時,完成了閱卷、送達、擬定庭審提綱、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

考慮到現在是特殊時期,2月14日上午,新鄉縣法院與縣檢察院、縣看守所三方視頻連線,實行“無接觸”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陳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沒有異議,並在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的幫助下,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具結書。

根據查明的事實,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陳某在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詐騙他人財物,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陳某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並將詐騙財物退賠給被害人,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

宣判後,陳某痛哭流涕,後悔不已,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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