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貸違約、工資支付……疫情下這些法律知識或對你有用

中國寧波網記者張弛 通訊員俞建偉

民商事篇

本次疫情能否視為不可抗力?

能。

2003年我國發生非典疫情,當時最高院發佈(法[2003]72號)規定:由於“非典”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妥善處理。據此,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生與當年的非典疫情類似,故此參照上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外出旅行計劃取消,如何避免損失?

因疫情而造成合同(如餐飲/旅遊合同)無法按約履行時,建議解除合同,不再繼續履行。當事人可以要求全部或部分退還已支付費用。解除合同要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因疫情對當事人起訴、上訴以及仲裁等有關時效延誤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13條,可適用相關法律對時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規定。

失去收入來源,無法及時還貸怎麼辦?

因疫情而無法正常工作,致無收入及時歸還銀行信用卡及房貸,銀保監會1月26日下發相關通知明確,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暫不視為違約,不進入違約客戶名單。同時,還呼籲向疫情嚴重地區發放應急貸款或專項貸款,給予特別利率優惠,減免相關手續費用。

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及其家屬故意不接受預防及控制措施有什麼後果?

除依法承擔相應行政、刑事法律責任外,還需承擔以下民事法律責任:賠償由此導致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殘疾賠償金、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財產損失等。

涉及消費的,權益如何保護?

據瞭解,消費者買到的藥品、消毒藥劑(如乙醇消毒液、84消毒液等)、醫療器械(如醫用口罩等)等,如果是假冒商品或者存在缺陷,而遭受損害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生產者或銷售者,承擔的賠償項目有:

(1)賠償購買商品價款;

(2)額外增加三倍賠償商品價款,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計算;

(3)賠償由此導致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殘疾賠償金、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

(4)第3項賠償數額的2倍懲罰性賠償。

傳言貓狗易傳播病毒,是否可以隨意丟棄家養寵物?

目前並沒有官方證實貓狗家養寵物是肺炎病毒的傳染源或者傳播者,不應恐慌,且根據《寧波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養犬人不得傷害/虐待/遺棄犬隻。同時,根據《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動物傷人事件的,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隨意丟棄寵物,而導致傷人事件的,將承擔民事賠償風險。

因疫情耽誤,合同無法履行怎麼辦?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律師認為,因本次疫情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可構成不可抗力,根據法律規定是可以解除合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不能按約履行的法律責任。

那麼,如何來向合同的相對方證明自身遭受的不可抗力?

在我國範圍內,該次疫情屬於大眾知曉的事實,通常合同各方都比較清楚,只需準備一些當地疫情發生的事實/當地防治的政策文件等用以證明。

如果相對方有嚴格要求,企業可以通過公證機構,出具相應的不可抗力的公證書。大多數情況下,外貿型的企業,因為涉外因素,需要有嚴格的不可抗力證明,通常企業可以收集以下材料:

● 企業所在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機構出具的公告/證明;

● 海陸空相關延運、延飛、取消等通知/證明;

●出口貨物買賣合同、貨物訂艙協議、貨運代理協議、報關單等相關資料。

企業勞動人事篇

春節假期延長3天,企業如何支付工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明確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對於延長的三天假期可以視為特殊假期,企業應正常支付工資。對於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企業應根據《勞動法》安排補休,未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本人工資200%的加班工資。

2月3日—2月9日企業如何支付工資?

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因疫情防控需要,2月3日—2月9日期間應視為休息日,企業應正常支付工資。

“四類人群”企業如何支付工資?

根據浙江省人社廳發佈的《關於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做好勞動關係工作的通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以下簡稱“四類人群”),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疫情期間企業與“四類人群”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有何特殊規定?

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與“四類人群”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勞動合同期限應當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如何支付工資?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寧波國家高新區、大榭開發區、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寧波保稅區每月2010元;慈溪、餘姚、杭州灣新區每月1800元;象山、奉化、寧海每月1660元)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企業能否擅自在2月9日之前復工?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其餘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

如企業違反規定,提前復工,可能會被責令停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甚至追究刑責。

刑事篇

非法出售、收購野生動物

不具備野生動物銷售資格,出售、收購、運輸野生動物的,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

同時需注意:雖具備某野生動物的經營資格,但野生動物經營的種類或者數量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範圍,在達到了一定數額或者滿足刑法規定的情節後,可能構成《刑法》第225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

出售野生動物未依法檢疫、防疫

如果野生動物的經營者及銷售者未履行前述有關防疫、檢疫義務,引發重大動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動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可以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定罪處罰。

隱報、瞞報疫情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409條規定,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構成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同時2003年兩高在非典時期出臺的相關解釋規定,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從事傳染病防治的相關人員“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災情,造成傳染範圍擴大或者疫情、災情加重的”,以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定罪處罰。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失職行為有五種表現方式:

1.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疫情通報、報告或者公佈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2.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時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的;

3.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4.未及時調查、處理單位和個人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不履行傳染病防治職責的舉報的;

5.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現國務院已在微信小程序中開通“互聯網加督查”平臺,市民若發現有瞞報、謊報疫情之處,可積極留證舉報。

新冠肺炎患者、疫區返鄉者拒絕隔離的

根據相關解釋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同時,根據《刑法》第330條之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實施妨害傳染病防治工作並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現國務院將新型冠狀肺炎定義為乙類傳染病,但按照甲類傳染病來防控,有觀點認為,新冠肺炎患者拒絕隔離,前往鬧市區的行為還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構成想象競合,按照擇一重罪處罰的原則,因此最終將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製造、銷售假口罩

生產、銷售假口罩的違法所得數額或者非法經營數額達到我國《刑法》第140條規定的標準,則口罩生產或銷售廠家將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如果銷售的醫用口罩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

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發國難財

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編造、傳播虛假消息

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傳播武漢返鄉人員的個人信息

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後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不重複計算。向不同單位或者個人分別出售、提供同一公民個人信息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累計計算。

擅自封路、封村

我國刑法第117條規定:“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交通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第119條規定的破壞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7條規定的破壞交通設施罪為危險犯,只要有使得車輛毀滅的危險,實際上就能夠成立犯罪,建議廣大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慎重為之。

毆打醫生、對醫生吐唾沫

均涉嫌構成我國《刑法》第293條規定的尋釁滋事罪。

上述行為如果造成了醫生感染患病、身體健康嚴重受損的後果,那麼行為人還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需特定法律意見,請具體諮詢律師。本文由浙江合創律師事務所疫情應急法律服務志願團隊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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