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央行掛出27例行政處罰,其中涉及民生銀行、光大銀行、華泰證券三家機構,共計罰款5190萬元。
從這三家機構違法行為類型看,主要包括了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
三機構被罰5190萬元
具體來看,民生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央行總計罰款2360萬元。
光大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央行總計罰款1820萬元。
華泰證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央行總計罰款10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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