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遠:不服從防疫命令,男子被行拘20日

2月3日,鎮遠縣一男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並辱罵執勤人員,被公安機關以合併執行方式處以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據瞭解,2月3日13時許,一男子不戴口罩欲進入鎮遠縣舞陽鎮東城社區(6000餘人的大社區、新成立社區),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按照縣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男子進行勸導,並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配給檢查。男子大怒,自持是社區居民,認為工作人員應該認識他,應該是綠燈放行,而不是刁難他。於是,男子不但不配合執勤人員的防疫檢查,還對執勤人員破口大罵。執勤人員立即報警。

鎮遠:不服從防疫命令,男子被行拘20日


鎮遠縣公安局舞陽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迅速出警將男子控制。經查,男子姓楊,現年39歲,東城社會居民。楊某辱罵執勤人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不配合防疫執勤人員檢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兩項相加,楊某被處以行政拘留20日的行政處罰。

鎮遠:不服從防疫命令,男子被行拘20日


鎮遠公安提醒:配合防疫執勤人員檢查,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被檢查人員不得拒絕,更不能辱罵、毆打執勤人員,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吳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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