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是城市部分交通事故的導火線,如何減少或消滅交通事故?

弋律師


電動車應該成為現代城市(內)的主要出行工具。現在大多數城市(內)出行小汽車和電動車數量大致是一比一,但是從同向來看,汽車道一般是三到四個車道,而電動車(包括自行車)是一個車道(寬度一般還沒機動車一個車道寬),如果有三分之一的汽車改成電動車,同時把一條機動車道改成非機動車道,那麼這個城市的交通狀況必然會有很大的改觀。同時還能大大減輕城市汙染的情況,減少很多汽車停車難的問題,肯定還能減少許多交通事故。


蘇B有耳


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電動自行車是當今國民最實惠而普通交工具,也是最適合國民是現實交通工具。

如果把當今電動自行車說成是交通事故的“導火線”是完全不實際而偏面性的,是一種不客觀錯誤的說法。民族有稀望社會更進一步在發展,那麼就必須有新的交通工具適合國民。要不然讓我們國民回到解放初期,上下班用雙腿,學生上學用雙腿跑十幾裡或二十多里路程,還有那時農民佰姓買賣辦事任憑農民堅強意志吃苦耐勞精神每天雙腿~行成~三四十或四五十~里路程。我們要分析交通事故克觀存在的實事,我們可以這樣看與分析交通事故的存在,別忘了地球上只要有人有生命存在就必然有交通事故發生,特別是中國。我們看事物必須要辯證去看他的存在。

如果當今交通事故是電動車“導火線造成的”是不具備社會科學的發展的,是一種偏見,是一科斜視,是一種藉口,是一種擾亂人們思維變相,是極端不科學的極端思維方式。試問一下,高速公路沒有電動車,交通事故連環撞,撞車死人的,翻車,撞壞護欄的等這些交通事故中,在高速公路上根本就沒有~電動自行車~大的和特大的交通事故照樣發生,這是怎麼回事我們又該怎麼回答與解釋給國民一個合理的說法。


一個喲西蘇鹽無83117


說電動自行車是造成城市交通事故的導火線,對於這個問題談幾點看法:第一,對於電動車是造成城市交通事故的導火線,首先,這個提法就不對。是一種嫌貧愛富、很有歧視性的說辭;其次,偌是大家都是開著汽車,棄掉電動自行車,難道交通事故就能徹底改變嗎?因為交通本身就是一矛盾性的事物,有著在矛盾中發展和存留的客觀性;第三,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源不清楚。從各個城市的汽車和電動車數量的比例來看,很有可能電動車超過汽車,但電動車所佔有的道路公共資源又有多少呢?從我觀察過的城市來看,無論哪個城市,汽車道再多,但是電動車道也就只有一條,有時汽車還要擠佔。比如輔道就是這種情況,很多汽車走的就是輔道。沒有輔道的,劃出汽車道以外剩下的不管多窄就是電動車道,所以造成電動車不得不行駛在機動車道上;第四,勞動者都是納稅人,公共資源都應公平享有,既然電動車是老百姓不可或缺的出行工具,它就享有公共資源的權利,在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可剝奪。


老槍28417221


電動車的亂象是因為交警管理方式不對。不知道是他們想不到正確的方法,還是故意為之。電動車他們一直在管理,而且風風火火,但是都是在跟駕照,牌照,還有不讓帶成年人這種方面下手,這些方面除了罰款對改善交通幾乎沒有任何作用。

正確的方法有兩點,一是嚴查影響交通的違法行為,比如穿紅燈 逆行等 而不是揪著牌照駕照這些沒用的東西。二是處理相關交通事故以事實為依據,不要再不分青紅皂白,分什麼弱者,無過錯責任之類的,這些是在縱容電動車違法。

只要能做到這兩點,電動車亂象立減。而且這兩點一點都不難,只是看領導們想不想怎麼做。


想學吉他


題目不應該這樣說,應該說電動車是交通中的弱勢群體,如何保證這些弱勢群體的安全駕駛才對,。

因為馬路上開汽車的都是鐵包肉而騎電動車的都是肉包鐵,往往一旦發生事故基本都是電動車駕駛人進醫院。

然而電動車,汽車都是城市交通工具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唯有嚴格要求駕駛人員按照交通部門規定的行車規範才能減少事故的發生率,保證電動車駕駛人的安全,不管任何交通工具,只要不按照交通規則行車的都是不能保證行車安全的,所以導火索應該說是駕駛員不按規定行車,這才是導火索的關鍵問題。


揚帆起航fox


電動自行車可以說是最普遍性的國民車,在當今人們生活中使用電動自行車出行的佔大多數,因此在道路交通中出現事故概率也就相對較高,但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不可否認騎電動自行車人群複雜,遵守交通規則素養參差不齊;其次電動自行車安全性能無法與汽車相比,一旦發生事故人員容易受傷;再者為電動自行車提供的交通設施不完備,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混用,增大了電動車行駛的不安全性,道路交通純粹是為機動車設計,機動車佔用了大部分的道路資源。但除了以上原因之外,我們的相關部門難道就沒有責任了嗎?電動自行車出來後,相關部門疏於管理,未能進行有效登記;未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安全作深入研究,低估了對道路交通衝擊影響;未對駕駛人員進行有效的宣傳培訓,交通安全意識未能深入人心,無相關的違規處罰措施,即使有也是形同虛設。總之,怎麼減少電動自行車事故率應多管齊下,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駕駛人員,也不能完全歸咎於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上。


山色空濛yrq


這個問題所謂專家們根本不懂。高手在民間!因為他們不騎電動車,所謂專家都對電動車耿耿於懷。幾十年了總是為機動車道路加寬增道!為啥就不給非機動車也加寬道路呢?為啥電動車老出事?難道電動車功率大速度快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嗎?(1)加寬非機動車道路。(2)所有非機動車上牌照。(3)所有非機動車違章必須和身份證死死幫定。(4)所有非機動車違章在三次以上的第四次開始,拉黑所有於身份證相關的業務1個月。(5)第五次拉黑6個月,第六次拉黑1年!拉黑期間不得解除!(6)超過六次以上判刑3年,拉黑三年!最高!


1414202136


電動車隨著時代變遷已是廣大百姓生活工作離不開的交通工具,車在我國成倍的增加路在不斷的完善,大車小車全國普及違規違章處理,交通壓力事故得到了反解,唯獨有偶電動車發展如此迅猛沒引起,各路大神關注理解,有些小城鎮對電動車管理得很好。

在磚家的一刀切下,百姓這點福利也跟著不守交通法則的人遭殃,首先宜疏不宜堵給電動車劃分一定路權,嚴格按交通法實施管理,哪些路段禁三輪,哪些路段分時間禁兩輪,一疏一放一管自然交通事故少得多,如果一刀切偷偷摸摸行駛更容易出事故。


春蠶吐絲方能靜


你怎麼不說小車佔用非機動車道,逼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致交通運行混亂主要原因是誰造成的,這裡面責任事故佔多少比例,小車亂擠車道,甚則別車,不按規定時速造成的交通事故比例又佔多少,僅因為你財大氣粗,不使用電動自行車,就認為電動自行車為道路禍水嗎,想過在中國人口比例中電動車給人們生活所須帶來的便利,使用比例又該是多少嗎,它比小轎車少嗎。道路交通重在安全系列管理,和疏導體系並舉。而不應拉一打一,這是社會發展進步帶來的趨勢,功效重在人,並不在物。


用戶7448120465826


社會總是要向前發展的,電動自行車確實給人們出行帶來了方便。但不能說它是交通事故的導火線,而且有的城市還規定電摩不準上路,不能因為電動車的速度太快把交通事故都歸功於它。天上的飛機時速850公里比電動車快得多,如果都像騎電動車那樣橫衝直撞,還不得天天往下掉飛機。我個人認為關鍵在於管理要跟上,一方面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各行其道對違規者嚴罰重判。另一方面對生產電動車的安全質量要有認證部門的認證,不達標準的不準銷售。其實說到底還是在管理、管理、管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