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城市部分交通事故的导火线,如何减少或消灭交通事故?

弋律师


电动车应该成为现代城市(内)的主要出行工具。现在大多数城市(内)出行小汽车和电动车数量大致是一比一,但是从同向来看,汽车道一般是三到四个车道,而电动车(包括自行车)是一个车道(宽度一般还没机动车一个车道宽),如果有三分之一的汽车改成电动车,同时把一条机动车道改成非机动车道,那么这个城市的交通状况必然会有很大的改观。同时还能大大减轻城市污染的情况,减少很多汽车停车难的问题,肯定还能减少许多交通事故。


苏B有耳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电动自行车是当今国民最实惠而普通交工具,也是最适合国民是现实交通工具。

如果把当今电动自行车说成是交通事故的“导火线”是完全不实际而偏面性的,是一种不客观错误的说法。民族有稀望社会更进一步在发展,那么就必须有新的交通工具适合国民。要不然让我们国民回到解放初期,上下班用双腿,学生上学用双腿跑十几里或二十多里路程,还有那时农民佰姓买卖办事任凭农民坚强意志吃苦耐劳精神每天双腿~行成~三四十或四五十~里路程。我们要分析交通事故克观存在的实事,我们可以这样看与分析交通事故的存在,别忘了地球上只要有人有生命存在就必然有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是中国。我们看事物必须要辩证去看他的存在。

如果当今交通事故是电动车“导火线造成的”是不具备社会科学的发展的,是一种偏见,是一科斜视,是一种借口,是一种扰乱人们思维变相,是极端不科学的极端思维方式。试问一下,高速公路没有电动车,交通事故连环撞,撞车死人的,翻车,撞坏护栏的等这些交通事故中,在高速公路上根本就没有~电动自行车~大的和特大的交通事故照样发生,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又该怎么回答与解释给国民一个合理的说法。


一个哟西苏盐无83117


说电动自行车是造成城市交通事故的导火线,对于这个问题谈几点看法:第一,对于电动车是造成城市交通事故的导火线,首先,这个提法就不对。是一种嫌贫爱富、很有歧视性的说辞;其次,偌是大家都是开着汽车,弃掉电动自行车,难道交通事故就能彻底改变吗?因为交通本身就是一矛盾性的事物,有着在矛盾中发展和存留的客观性;第三,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源不清楚。从各个城市的汽车和电动车数量的比例来看,很有可能电动车超过汽车,但电动车所占有的道路公共资源又有多少呢?从我观察过的城市来看,无论哪个城市,汽车道再多,但是电动车道也就只有一条,有时汽车还要挤占。比如辅道就是这种情况,很多汽车走的就是辅道。没有辅道的,划出汽车道以外剩下的不管多窄就是电动车道,所以造成电动车不得不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第四,劳动者都是纳税人,公共资源都应公平享有,既然电动车是老百姓不可或缺的出行工具,它就享有公共资源的权利,在法治社会任何人都不可剥夺。


老枪28417221


电动车的乱象是因为交警管理方式不对。不知道是他们想不到正确的方法,还是故意为之。电动车他们一直在管理,而且风风火火,但是都是在跟驾照,牌照,还有不让带成年人这种方面下手,这些方面除了罚款对改善交通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正确的方法有两点,一是严查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比如穿红灯 逆行等 而不是揪着牌照驾照这些没用的东西。二是处理相关交通事故以事实为依据,不要再不分青红皂白,分什么弱者,无过错责任之类的,这些是在纵容电动车违法。

只要能做到这两点,电动车乱象立减。而且这两点一点都不难,只是看领导们想不想怎么做。


想学吉他


题目不应该这样说,应该说电动车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如何保证这些弱势群体的安全驾驶才对,。

因为马路上开汽车的都是铁包肉而骑电动车的都是肉包铁,往往一旦发生事故基本都是电动车驾驶人进医院。

然而电动车,汽车都是城市交通工具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唯有严格要求驾驶人员按照交通部门规定的行车规范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率,保证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不管任何交通工具,只要不按照交通规则行车的都是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所以导火索应该说是驾驶员不按规定行车,这才是导火索的关键问题。


扬帆起航fox


电动自行车可以说是最普遍性的国民车,在当今人们生活中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占大多数,因此在道路交通中出现事故概率也就相对较高,但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不可否认骑电动自行车人群复杂,遵守交通规则素养参差不齐;其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无法与汽车相比,一旦发生事故人员容易受伤;再者为电动自行车提供的交通设施不完备,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混用,增大了电动车行驶的不安全性,道路交通纯粹是为机动车设计,机动车占用了大部分的道路资源。但除了以上原因之外,我们的相关部门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电动自行车出来后,相关部门疏于管理,未能进行有效登记;未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作深入研究,低估了对道路交通冲击影响;未对驾驶人员进行有效的宣传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未能深入人心,无相关的违规处罚措施,即使有也是形同虚设。总之,怎么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率应多管齐下,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驾驶人员,也不能完全归咎于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上。


山色空蒙yrq


这个问题所谓专家们根本不懂。高手在民间!因为他们不骑电动车,所谓专家都对电动车耿耿于怀。几十年了总是为机动车道路加宽增道!为啥就不给非机动车也加宽道路呢?为啥电动车老出事?难道电动车功率大速度快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吗?(1)加宽非机动车道路。(2)所有非机动车上牌照。(3)所有非机动车违章必须和身份证死死帮定。(4)所有非机动车违章在三次以上的第四次开始,拉黑所有于身份证相关的业务1个月。(5)第五次拉黑6个月,第六次拉黑1年!拉黑期间不得解除!(6)超过六次以上判刑3年,拉黑三年!最高!


1414202136


电动车随着时代变迁已是广大百姓生活工作离不开的交通工具,车在我国成倍的增加路在不断的完善,大车小车全国普及违规违章处理,交通压力事故得到了反解,唯独有偶电动车发展如此迅猛没引起,各路大神关注理解,有些小城镇对电动车管理得很好。

在砖家的一刀切下,百姓这点福利也跟着不守交通法则的人遭殃,首先宜疏不宜堵给电动车划分一定路权,严格按交通法实施管理,哪些路段禁三轮,哪些路段分时间禁两轮,一疏一放一管自然交通事故少得多,如果一刀切偷偷摸摸行驶更容易出事故。


春蚕吐丝方能静


你怎么不说小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逼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致交通运行混乱主要原因是谁造成的,这里面责任事故占多少比例,小车乱挤车道,甚则别车,不按规定时速造成的交通事故比例又占多少,仅因为你财大气粗,不使用电动自行车,就认为电动自行车为道路禍水吗,想过在中国人口比例中电动车给人们生活所须带来的便利,使用比例又该是多少吗,它比小轿车少吗。道路交通重在安全系列管理,和疏导体系并举。而不应拉一打一,这是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趋势,功效重在人,并不在物。


用户7448120465826


社会总是要向前发展的,电动自行车确实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方便。但不能说它是交通事故的导火线,而且有的城市还规定电摩不准上路,不能因为电动车的速度太快把交通事故都归功于它。天上的飞机时速850公里比电动车快得多,如果都像骑电动车那样横冲直撞,还不得天天往下掉飞机。我个人认为关键在于管理要跟上,一方面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各行其道对违规者严罚重判。另一方面对生产电动车的安全质量要有认证部门的认证,不达标准的不准销售。其实说到底还是在管理、管理、管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