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上課雖有點名,如果學生長期曠課,有一天出事了,教師會被追究責任嗎?

墨韻書法


學生上課前教師點名,只是一種方法手段,目的是瞭解學生出缺席情況,掌握遲到曠課對象,便於及時瞭解原因並與家長反饋。這是做好學生管理、維護正常教學秩序、確保學生安全的一項很重要工作。教師堅持天天點名,天天堅持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並盡到了教師調查瞭解、與家長溝通、對學生教育、向學校彙報的責任和義務,學生還是長期曠課,教師肯定不負任何責任!學生因長期曠課出大事了,誰的責任呢?如果學生有一定判斷能力或完全判斷能力,自身要負一定責任。家長要承擔監護失責法律責任。學校如果將家長對孩子上學的監護法律責任義務不履行而訴諸法律,由法律部門執行。這種情況下,學校不承擔責任。否則,學校無力做通家長工作,學生長期曠課置之不理,學校也要承擔一部分法律責任,校長也會受到責任追究。


長江源1461209671579


我是寒石冷月,我來說說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老師上課點名,說明在教學管理工作中遵守了有關規定,確實是本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進行了管理。但是問題來了,如果有學生長期曠課,老師不追問,不向校方反映問題,也不約談家長,就可能會出現的問題與家長達成協議,一但學生在曠課期間出了事,老師肯定會被追究責任,至於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就得具體而定了。

現在的問題是,對於長期曠課的學生,學校是否有具體的規定,如果採取鬆散的管理,既不開除該學生,又沒有通知家長來學校做好協商工作,肯定會在管理工作中出現漏洞,出了事後,如果家長非要找個人背鍋,肯定會找學校和老師的麻煩。這樣的事,如今並不鮮見,因此,對當事老師而言,必須要考慮到可能會發生的後果。

正確的做法應該做到以下這幾點:

1、老師發現班上有同學第一次曠課,立刻通報家長,請家長馬上尋找孩子。

2、家長找到孩子後,要帶孩子到學校來和老師說明情況,並簽訂有關協議。如再發生類似的情況,家長是否需要來陪讀,或者任由孩子曠課,後果自負。

3、如果家長不願意簽訂協議,老師需要及時帶家長和曠課學生去見校長,交由校方處理,因為老師負不起學生曠課可能出現的後果責任。

4、如果校方仍不能和家長達成協議,該老師必須要向校方提出請求,這個學生不能再放到我的班裡,我沒辦法管理這個學生。

結束語:現在老師不好當,工作不好乾,已經成了不爭的事實。尤其是有很多嬌情的家長,平時不重視家庭教育,對孩子疏於管教,小時還容易管理,但是進入青春期後,孩子活動能力和活動範圍大了,膽子也大了,一但在學校管理失控,出問題的機率會很大。因此,告誡家長朋友們,必須要本著對孩子對老師高度的精神,去管教好你的孩子。


寒石冷月


肯會被追究責任!

老師正確的做法是——

第一、一定要和學生約談,讓他來上課。

最少和他約談兩次,給他講清唸書的大小道理。縱使無果,但老師的心已經盡了,從師德上講,也不容置疑了。

老師和這個學生約談的內容、具體時間、地點、過程,一定要留下書面記錄,並讓他親自簽名,留下證據;否則老師空口無憑,到時候說不清,被不良家長反咬一口,也有可能。



第二、和家長約談,向家長通報情況。

如果和學生本人談話無果,老師就必須和家長談話。

告訴家長,他的孩子長期曠課,已經和他多次談過話了,無濟於事。

讓家長明白,教育孩子、管理孩子,是國家規定給家長的職責和義務,不是老師強加給家長的額外負擔,自己的孩子,一定要自己來管;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管誰來管?

老師和家長的談話,也要最少進行兩次,並且留下書面記錄,讓家長簽字,留下證據,防止家長到時候抵賴不承認;出事了,訛老師!



第三、彙報給校長。

如果和家長几次談話,依然無果,學生繼續曠課,老師就應該找到校長,詳細彙報情況,特別是和學生本人、家長的幾次談話情況報告給校長。

必要時,可以用書面的形式,向校長呈送“情況彙報”,把問題上交,讓學校去處理。

當然,老師和校長的談話最好也要留下書面記錄,同樣是為了以後有據可查。

老師這樣做,不是不負責任,推卸責任,而是被嚴酷的現實逼迫無奈!防人之心不可無。

為了自保,為了提防校鬧,老師只能做到“三保險”,萬無一失!

老師少點麻煩,才能多點教書的精力!


孫老師談孩子教育


教師是會被追究責任的!

現在教師不光要上好課,還要對學生進行管理。

對任課老師來說,在上課期間學生出了問題,任課老師是有責任的,無論學生是在校內還是校外出事。

這個問題稱為:課堂組織管理,現在國家出臺的教師制度裡邊,把課堂組織管理歸為師德問題,如果師德有汙點,那這個老師受的影響會很深遠。

一、教師上課點名,有漏洞。

說實話,教師上課點名的時候,是很難點出曠課學生的,因為同學之間都互相的答“到”。

但是,不能說教師點名了,就沒有責任了,還要追求教師點名的有效性!

我們學校曾經出現過這樣一個事件:有一個男學生,因為失戀想不開去跳海,想以此方式來挽回女孩兒,結果任課老師在點名的時候沒有發現。

幸虧,男學生的愛戀女友,把這件事告知這個男學生的班主任,等到班主任帶領學生找到他的時候,他已經在海水裡凍僵了。拖出來之後直接送到了醫院裡!

最後,這個男學生被勸退,任課老師和班主任給予警告處分!

二、點名方式的科學性。

為了防止點名出現替人答“到”的情況,也為了我點名的便捷性。現在很多企業開發了點名軟件。

點名軟件裡有任課老師的課表,和班級的學生姓名。並且點名軟件能wifi連接到教室裡的無線設備。

在上每節課的時候,只要老師把手機的點名APP打開,學生用他們的手機進行簽到,就可以完成點名!

並且,這個點名APP裡,還包括了請休假模塊,每節課有多少學生請假,在點名的時候會提前表示出來!


所以這個點名系統非常好用,我現在上課的時候就是用這樣的點名系統,我每節課都會把手機點名APP打開,並且為了防止學生在點完名之後離開,我在下課之前會再點一次名!

然後,在學生評教的時候,我的評價成績就比較低了!!

綜上所述:(1)無論老師是否點名,學生在上課期間出了意外,老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現在教師可以用手機app,進行有效的點名!


牽牛花牽牛郎


如題主所述,有一天孩子出了事,老師是有責任的,而且心裡也不得安寧。無論學生怎樣,作為老師是沒有盡到責任的。我們學校對學生的考勤有一套嚴格流程,具體如下:



01.考勤表進行每節考勤

學校統一設計印發考勤表,放在每個班級講桌上,班主任把自己掌握的缺勤學生記上,並寫好今天應到多少人,請假幾人(含具體名字),實到多少人。教師上課前根據考勤表記錄進行核實,並在後邊簽名。



02.問題處理

如果老師核實不對,出現意外缺席人員,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我們班主任在教學樓有專門的班主任辦公室),老師繼續上課,由班主任核實學生是否在校而暫時不在教室。若確認不在校,班主任第一時間上報級部和年級並同時聯繫家長。如果學生不在家,則學校和家長進行聯合尋找,找到後家校進行教育。如果多次出現,屢教不改的由學校校長、分管校長與家長座談並由相關部門簽好協議。但不管怎樣,只要出現無故曠課就第一時間聯繫家長。



現在的形勢下,如果出現曠課現象,我們老師能做到的就是第一時間上報和聯繫家長,並參與尋找。這樣對我們老師來講已是仁至義盡了,於情於理都能說的過去。




釦子教育


我認為這要分情況而定。

如果孩子長期曠課,老師已告知家長,家長也知道孩子逃學在外的情況,有一天孩子在校外出事了,就不會追究老師的職責。

任何時候,學校、老師都會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學生的安全就是懸在老師頭上的一把利劍。

據我瞭解,班主任老師每天到校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班裡去查看學生的出勤情況,一旦發現那個學生沒有請假,但又缺勤的時候,會立即和家長取的聯繫,瞭解該生的具體情況。

如果家長不接電話,班主任老師會以短信、微信的方式告知家長。如果家長的手機關機,班主任老師 會不厭其煩地過上幾分鐘就會給家長電話,一直到電話打通為止。瞭解孩子沒有到校的原因。

孩子長期曠課,老師已經告知家長,家長也瞭解孩子的實際情況。遇上種情況,我們學校要求老師每天會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告知家長,但家長必須有回覆。如果家長不回覆,老師就要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家長。

上學期,我們班有一位男孩,不想上學,就想在校外玩。家長對孩子也沒有辦法。只能任其發展。為了孩子的安全,學校和老師能做的就是發現孩子沒有到校的情況下,立即和家長取得聯繫,家長再想辦法去找孩子,就是保證孩子的安全。

隨後學校就和家長簽訂一份協議,如果孩子再逃課不來上課,老師有告知家長的義務,但孩子在校外出了安全事故,和老師、學校沒有關係。

孩子不想上學逃學,老師又及時告知家長,在家長也在知情的情況下,如果孩子在校外發生點安全事故,我想不應該再追究老師的職責。因為老師已盡到了告知義務。監護孩子的職責至轉交給家長了。

如果孩子長期曠課,老師又沒有告知家長,有一天孩子出事了,就要追究老師的責任。

如果孩子長期曠課,老師又沒有及時告知家長,家長不瞭解孩子的情況,家長還以為孩子在學校上學。孩子一旦在校外出了事情,就要追究老師的職責。因為老師沒有盡到告知的職責,沒有及時把監管孩子的職責轉交給家長,肯定是要追究老師的職責的。

結束語:對於孩子長期曠課,在校外出了安全事故,是否追究老師的職責,要分情況而定。如果老師盡到了告知家長的職責,家長也知道孩子的情況,孩子出事了,就不追究老師的職責。如果老師沒有盡到告知家長的職責,孩子出事了,就要追究老師職責,因為老師沒有告知家長,把監護孩子的義務沒有及時轉交給家長。


木爻木大說教育


這事現在能有嗎?現在對學生的管理是週一到週五,學生上放學,校車接送,到校班主任清點人數,放學清點人數,送上車,即使每週學生有其他情況,如有病等,老師都得親自打電話告知家長,到校把孩子領回看病,中間不會有疏漏,至於學生在校曠課逃課,那是老師的管理問題,應及時向學校反應和家長反應,及時找到孩子,否則的話那是學校老師的責任。再說了,現在學校是完全封閉式管理,大門是出不去的。


YHbaijiazhengming


個人覺得,首先,作為教師,你點名了,發現孩子沒來,有沒有及時通知家長,這是老師的本分。所以千萬不能大意。其次,孩子是否到校。這是評定責任的一個重要依據,其三,作為老師,是否對於孩子的行為做出過教導,不管孩子聽不聽,是否做過很重要,最後。是否與家長做過溝通?這個也是非常重要。


那啥555


這麼說吧,你肯定不是從事教師行業,並且脫離學生時代已經很久很久了。。。現在的學校情況是學生一節課不在,班主任馬上就知道,然後電話給家長。。。。


紫影22461238


有責任,做為教師,首先學生的來去,曠課,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假如長期曠課,不通知家長,校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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